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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女杀人,被判4年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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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事要是发生在美国会怎么样,我告诉你答案是,肯定是以谋杀罪起诉!因为,在美国私人财产不可侵犯,你要是求别人帮助,住进别人家里,你是单身女人,对面单身男人,被强奸那是活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2-09 11:25回复
    我觉得,这个事就像,李连杰主演的,洪七官,一个剧情!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2-0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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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又反动又怕死。既想艹免费B又怕被反手干死。你敢收留陌生人自然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2-09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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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单身女的,去到一个不认识的,单身男的家里,男的管吃管住,这意味着什么。完了,男的被女的杀,你们说是,强奸被杀,这有没有摄像头,录下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呵呵!凭什么,就说男的强奸,你看见了?好多东西,都可以,去伪装的!有时间,去看看,一些杀手电影,或者你去看看一个电视剧,暗黑者。不要,把人想的那么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2-0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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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说了这么多。都是些主观臆测的东西。法律讲的是证据,而不是猜测。很多东西你都以新闻加自己的猜测来推断,有意义?所以你上面说的废话。没有足够的证据,就无法发现真实,也就无法给出结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5-02-09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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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拉倒吧~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5-02-0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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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澡出来后,杨某企图抱住小琦,但被小琦持匕首警告不要靠近。杨某不听,仍上前企图强奸,小琦持匕首向杨某的身体连续捅刺,致杨某受伤倒在床上。小琦的腿部也被匕首割伤。
              小琦准备离开时,因害怕杨某没死会起来报复,遂持匕首对其头部连续砍刺,致杨某当场死亡。之后,小琦从杨某身上搜得现金约300元,到附近诊所治疗脚伤后返回502房过夜,次日坐火车去厦门。半个多月后,小琦在惠州龙门的家中被抓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5-02-0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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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知道什么叫犯罪嘛?知道什么叫犯罪构成嘛?知道什么叫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嘛?对法律一窍不通,你在这评论法律,外行评论内行。你可以发表观点,但是肤浅的言论是可笑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02-09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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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楼主这么执着,我不妨不厌其烦的给你普及下法律知识。只是希望你以后不要不懂装懂,四处卖弄。
                  假设,以上经过就是案件事实,一切证据不需证明。依次进行分析。
                  少女面对对方强奸行为,用刀刺杀,此处是正当防卫。将其刺刀后,对方的犯罪行为已经终止,并无力继续施暴,根据描述少女可以逃走。但她没有,继续刺杀致其死亡。属故意杀人。
                  至于楼主所说的抢劫,首先,没有犯罪动机,因为少女显然不是为了300块钱而杀人的,是为了反抗。其次,此时对方已被杀死,对其财产不再占有,因此少女的行为不构成盗窃,不构成抢劫,而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因为该遗产是可继承的,而非无主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2-0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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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搅蛮缠。。。


                    IP属地:广东19楼2015-02-0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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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鳖精龟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5-02-0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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