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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律智司法考试带你一起练习法制史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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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圣才教育根据2015年考试大纲、辅导用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了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综合知识”的练习题,希望能对考生有所帮助。以下练习题均属于《中国法制史》章节的习题。
  单项选择题
1.西周初期统治者提出“以德配天”的政治法律主张,进而提出“慎刑”的主张,强调的是( )。
  A. 明法慎刑
  B. 明礼慎罚
  C. 明德慎礼
  D. 明德慎罚
【答案】D
【解析】
  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周初统治者(一说周公姬旦)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即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峻法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周初统治者将“德教”的具体内容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2. 西周时期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五听”中的“气听”指( )。
  A. 分析当事人的陈述内容
  B. 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眼睛
  C. 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气色
  D. 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
【答案】D
【解析】
  通过对长期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西周时期形成了审理案件的“五听”制度。所谓“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这是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周礼·秋官·小司寇》中载: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喘息;耳听,审查当事人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听不清话;目听,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
3. 以下对周礼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 “亲亲”、“君君”
  B. “亲亲”、“尊尊”
  C. “亲君”、“君尊”
  D. “君君”、“尊尊”
【答案】B
【解析】
  西周时期的“礼”可以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即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都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即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
4.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其中的“质”指( )。
  A. 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B. 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C. 带有动产抵押性质的买卖的契券
  D. 买卖土地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答案】A
【解析】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周礼》载,“质”、“剂”有别。“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5. 西周时期婚姻“六礼”中的“纳征”指( )。
  A. 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
  B. 男家请媒氏向女方提亲
  C. 男方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
  D. 男方请媒氏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
【答案】C
【解析】
  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的程序:纳采一问名一纳吉一纳征一请期一亲迎。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纳征:男方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请期: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1楼2015-02-12 10:44回复
    习题很清楚 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谢谢喽


    2楼2015-02-1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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