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逻古名逻汭,又名若城,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考古证明,早在殷商时期,即有人群"依山结茅"、"逐水而居",周期,已成著名"水埠"。公元前537年,"楚子伐吴,济于逻汭",阳逻开始成为军事要塞。三国时期,因其地在长江之北,《水经注》谓"水之北为阳",又因孙、刘联军,北拒曹操,刘备士卒在此"旦大逻吴兵之至",遂取一"阳"一"逻"名之,"阳逻"自此得名。 公元1274年,忽必烈率军兵临阳逻,在此驻军指挥渡江。隶属。公元前1000年左右,阳逻辖于西周之邾国,及属楚国邾邑;秦属邾县,汉属邾县,衡山郡;隋、唐属西陵县,宁属南安县,元、明、清、民国属黄冈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属新洲县,现属武汉市新洲区辖。建置。阳逻自西周起,即为历代闾、亭、里、保、社、区、乡、镇等基层政权所在地。明置中和乡,辖里,里辖分区,设乡长、里正。清置阳逻镇,属厢坊乡,辖里、甲;镇郊属中和乡,辖保、甲,设乡长、镇长、里正、保长、甲头。民国改阳逻镇为黄冈县第六区,设区长、保长、甲长;区郊辖联保(后改为乡)、保、甲,设联保主任,保长、甲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置阳逻镇属新洲县第十二区,辖一、二两街。1953年,阳逻镇自十二区析置,改建为新洲县辖镇。1958年,阳逻人民公社成立,阳逻镇改属阳逻人民公社;1959年,镇、社分设,阳逻镇恢复为县辖镇。1961年,阳逻人民公社改建为阳逻区公所;1975年,复改阳逻区公所为人民公社;1984年恢复阳逻区建制。1986年,镇、区合并,成立阳逻镇,建立镇人民政府。2000年6月,改镇政府为"新洲区阳逻街道办事处"。1991年12月,武汉市委、市政府批转新洲县委、县政府《关于加速阳逻开放开发的实施方案》,着手阳逻开发建设。1993年2月,组建新洲县阳逻开放开发办公室,负责阳逻开放开发。1996年2月,成立中共武汉市阳逻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武汉阳逻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表新洲县委、县政府行使权力,领导阳逻招商引资及开放开发事宜。辖区区划。镇辖1个街道办事处,4个经营管理处,198个居民、村民委员会,331个居民、村民小组。其中,街道办事处辖香岗、关上、黄泥塘、胜利街、后湖、上堡6个居民委员会和长江蔬菜大队、水产大队,56个居民小组;高潮经管管理处辖长山、新光、新坳、中份、高潮、潘庙、万山、黄土、柴泊等9个村民委员会,63个自然村,83个村民小组;余集经营管理处辖余岗、红岗、余集、老屋、青松、牮楼、马山、邱栗、童院等9个村民委员会,49个自然村,50个村民小组;施岗管理处辖花园、曹铺、金山、七架、宋岗、袁榨、红岭、林场、桥头、三河、军民、春风、武湖、新堤、界埠、杏花、奶牛等11个村民委员会,22个自然村,67个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