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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就医保障,感冒也能治死人?!医德何在?!父母官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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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邓红华于2月19日(大年初一)14时许自驾前往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就诊,就诊于门诊部二楼内科,内科医生只是简单询问了我妻子病情且仅用了不到2分钟就诊断为胃肠型感冒,然后要我妻子在外面等待,后开出了利巴韦林注射液,5%葡萄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4种静脉注射药剂。后前往急诊科二楼进行静脉注射。在16时20分许,我妻子出现胸闷,气短,四肢无力呕吐等症状,赶紧喊来值班护士,护士给予回复为点滴太快,为正常反应。至17时整,在第二瓶仍有小半瓶的情况下我妻子已明显出现胸闷气短,连站立都无法进行,故按铃申请停止注射。然后由人搀扶回到急诊室大厅,询问值班医生,说明全身无力,胸闷气短,问值班医生原因。值班医生在观看病历簿后于17:09-17:18量取体温,为37.5°C。也再次说明为药物正常反应。不需留院,可允许回家。只需多休息,多喝水,忌口等。
17时30分,我妻子从医院回家,17时45分到家,开始休息,期间只饮用了2杯温水,
20时20分,我妻子出现严重的窒息,全身无力,赶紧自驾驱车送往医院。在送往途中,意识清醒。
20时45分许,我妻子到达医院,已无生命迹象。立即抢救,抢救至21时30分,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三、 医方的过错
1、 诊断是否偏差,连简单的诊断都没有,就草率的认定为胃肠型感冒,试问为何一个感冒能如此快速的带走一条年轻的生命。
2、 医方开的利巴韦林注射剂有过敏症状,会造成心脏损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痰热清有过敏不良反应,头晕恶心,呕吐,注意事项也标注说明会出现过敏性休克,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5-30分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者其他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为何医院首先不详细告知患者用药信息,然后用药期间也无人关注患者的状况,其次,我们自己反映给值班护士,也无人给予相应重视,最后问了值班医生,也看到了我们的用药,为何还是不给于重视。还允许回家,导致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综上所诉,医院方面是否太过将病人视如草芥,院方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常规,并存在诊察失误的可能,未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直至死亡。
为了还我妻子一个公道,申请尸检,从而揭露无良医生的草芥人命,却如此困难,我妻子19号晚上9点离世,却要26号才能进行尸检,如此长的时间,尸体会存在药液挥发,天气蒸发等各项因素从而无法还我妻子公道。
可怜我两岁的女儿,我都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妈妈去哪儿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2-22 01:12回复
    还我亲人!!!!!天理何在!!!!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2-22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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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有人笑着看待我们,是啊,我们家年初一死了亲人,普通感冒被他们治死了!打电话个政府热线举报,我听到的不止敷衍,还有笑声!!!各大记者,晚报哪去了!!!!我感觉被世界太过表面化!!!负责领导说年后再说,!!年后再说,你的年是过好了!!!我们的呢?!!!!你们的假期比人民重要?!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2-2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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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能力的大神,正直干部,领导们,求帮忙,求扩散!!!还我亲人!!还我江西吉安一个安全合格有保障的就医环境!!!!!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2-22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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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的人,一路走好!
          愿此事早日解决!


          5楼2015-02-2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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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哀。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5-02-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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