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设沧县专区,专署驻沧县镇,辖11个县。1958年6怠郸糙肝孬菲茬十长姜月,天津市归属河北省后,沧县专区与天津专区合并,称天津专区,专署驻天津市,同年9月沧县镇改设沧州市(县级),随后撤消并入沧县。 1959年初撤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1961年6月1日,恢复沧州专区,并恢复沧州市(县级),专署驻沧州市。1967年12月,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 1983年12月,沧州市改为河北省直辖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驻沧州市。1993年7月,地、市合并,成立沧州市,市政府驻运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