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1.所谓定义,即是事物的根本性质的描述。某种事物只能对应且必须对应唯一定义,某一定义也只能对应且必须对应唯一事物。 (多种角度对事物的描述,被认为是同一的,是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角度描述而已)
2.讨论一个问题,必先对问题所涉及的事物下一个定义。没有定义,就没有讨论的基准。没有讨论的基准,这个问题就会没有讨论的意义。这是因为讨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求其答案,而没有讨论的基准的问题,探讨的对象不固定,问题也就不能确定下来,自然也就不能探讨出答案来。
3.要注意,定义皆是人为的。而人对客观事物的观测和臆测存在的差距。这里指的差距,是指人观测和臆测所得的结论与客观事实的吻合度。要注意,其吻合度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他必然是不可精确度量的。因为我们没有手段去判断他。
对事物的定义,存在不可确定的差距。而由定义引申出来的事物,不存在差距。
这里前一句中的事物,是指客观既有的,不因人的主观能动性、感性等发生改变。
而后一句中的事物,是人为指定的,其起源必然是主观的,然后停留在主观层次或客观层次。
所谓停留在主观层次,例子如一种个人认知观念,他是主观的,也只能停留在主观。
所谓停留在客观层次,例子如这个空间中有某个地方叫做上海,他是主观的,但他被客观所接受。我们所指的上海,不是这个,不是那个,就是在地球上的、在中国的、在黄浦江的上海,独一无二。不会因为客观事物的改变而改变。
而主观层次的事物,则会有可能发生改变。
1.所谓定义,即是事物的根本性质的描述。某种事物只能对应且必须对应唯一定义,某一定义也只能对应且必须对应唯一事物。 (多种角度对事物的描述,被认为是同一的,是对同一事物的不同角度描述而已)
2.讨论一个问题,必先对问题所涉及的事物下一个定义。没有定义,就没有讨论的基准。没有讨论的基准,这个问题就会没有讨论的意义。这是因为讨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求其答案,而没有讨论的基准的问题,探讨的对象不固定,问题也就不能确定下来,自然也就不能探讨出答案来。
3.要注意,定义皆是人为的。而人对客观事物的观测和臆测存在的差距。这里指的差距,是指人观测和臆测所得的结论与客观事实的吻合度。要注意,其吻合度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他必然是不可精确度量的。因为我们没有手段去判断他。
对事物的定义,存在不可确定的差距。而由定义引申出来的事物,不存在差距。
这里前一句中的事物,是指客观既有的,不因人的主观能动性、感性等发生改变。
而后一句中的事物,是人为指定的,其起源必然是主观的,然后停留在主观层次或客观层次。
所谓停留在主观层次,例子如一种个人认知观念,他是主观的,也只能停留在主观。
所谓停留在客观层次,例子如这个空间中有某个地方叫做上海,他是主观的,但他被客观所接受。我们所指的上海,不是这个,不是那个,就是在地球上的、在中国的、在黄浦江的上海,独一无二。不会因为客观事物的改变而改变。
而主观层次的事物,则会有可能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