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是这样的。喂喂,我怎么变成解说员了啊。说到底,我对这两个人的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啊。虽然弄成现在这样我是要负不小的责任啦。
很简单很简单的告白。那天土方巡逻,有这么巧没这么巧地看见银时正被拖进那间江户听者色变远近闻名的人妖表演馆里去,穿着的还是五十万日圆一件头牌才有资格拥有的金边和服。SHOCK啊,对当时那还什么都不知道的清纯副长来说真是大SHOCK。他很干净利落地冲进去拔刀把几个正在唠唠叨叨挑剔不已的顾客给抬手砍了,然后一个字没说地又冲了出去。
银时跟着冲了出去,因为他看见了土方为了极力避免视线落在自己身上而只望着地板的眸子,以及里面那淡淡飘散着的的黑色薄雾。
“十四郎!!”
那是银时第一次叫土方名字。混蛋啊,当年跟我见面时的第一句就开始叫我小晋了,而对他,隔了半年才敢叫出口么。
“跟着我干什么啊混蛋?!打扰了你的生意吗?我只是看到有人扰乱歌舞伎町的秩序而不满而已!有什么意见到真选组屯所去提,我不负责!”
然后银时拉着土方的胳膊就把他拽进了价值五十万日圆的和服前,他的怀抱里。
我的人生只有十分之一有你。但是这就够了。
爱着。爱着。即使没有什么交集,永远站在黑白的两端。
但是那又有什么所谓呢。有谁会在乎啊,那种小事。
我一直觉得,银时和土方站在一起不太和谐。
与其说像恋人,不如说像兄弟吧,连身高都一模一样,体重也只差一KG。一起出门的时候从来不牵手,却确确实实有“爱”这样的东西在来来回回的“混蛋!”“去死!”“给我滚!”“切腹去啊!”中飘荡。普通人觉得是损友,他们自己可能也是这么觉得,尽管知道对方爱着自己却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也爱着对方。别扭啊,小孩越乖就越别扭啊。
但是我觉得,银时做得过分了。
离开我们、离开我的时候开始,他就做得过分了。
所以,惩罚是必要的。
雨一直都在下。一半冷一半热,像坏掉的太阳能热水器一样。我在滂沱大雨中举起从身边不知哪个士兵那里夺来的太刀,将它刺入身下人的胸口。
嘴角扬起一直以来的微笑,真选组其实是靠信念撑到现在的,和鬼兵队很像。这样的组织坚韧,团结,摧毁不能。不过我也没打算摧毁他们,我只摧毁一个人,而且还是和他们没有关系的一个人。
银时啊,在那边过的不错哦。什么时候毕业了,我请你吃甜食呀。
土方的眼神被大雨冲得涣散。要是那自来卷银毛知道他最爱的人临死之前叫的是他的名字的话,也许会幸福得疯掉的。这下,就一口气干掉两个敌人了。
我俯下身,想代替银时对他说“晚安,亲爱的”,可是一想我家那位一定会吃醋,于是作罢。不过没关系,银时会在那边对他说的,每天每天对他说,以补偿不在一起的无数个日日月月。
还是留给最爱的人吧。这句包含了所有温情的话。抚摩着那头长发的时候我在想。
晚安,亲、爱、的。做个好梦,哦,梦里请千万不要有我。
文/有琴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