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足球约战联盟吧 关注:75贴子:133
  • 0回复贴,共1

2015重甲重乙重丙纪律处罚条例及规定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为了保证本届足球比赛的顺利进行,预防球场暴力和有违体育道德行为的发生。执行《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外,根据中国足协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届比赛纪律规定:
一、各参赛球队应严格遵守本届组委会的竞赛规程和纪律规定,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和组委会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凡在场内、外恶意动手打、踢人者,经仲裁委员会调查核实,保证金不退回,作为罚款,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三、比赛中,某队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立即停止本次比赛的比赛资格,取消本届比赛的成绩和名次,情节严重者,处以1-3年之内不准参加本组委会组织的赛事。
在比赛中,严禁运动员、教练员以漫骂、吐唾沫等方式辱骂或侵犯裁判员、对方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或观众。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给予通报批评;
2、警告;
3、罚款200—1000元;
4、停赛或禁赛;
5、取消参赛资格;
6、情节严重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凡在比赛中无故不参加已规定的比赛即为弃权,判对方以3:0获胜,保证金不退回,作为罚款,并取消该队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凡在比赛中不服从裁判的判决,中断比赛超过5分钟,即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保证金不退回,作为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球队要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球队负责人在比赛前5分钟要将参赛报名表交由当值裁判核对。
非报名单内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若比赛中或结束后发现有该情况,无论任何理由均视为弃权处理,并判处该球队0:3告负。在比赛时间以欺诈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经核实,取消参赛成绩,保证金不退回,作为罚款。如有纠纷,谁主张,谁举证。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凡迟到超过15分钟者以弃权处理。阴雨天,若雨量不大比赛照常进行,如遇天气情况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比赛顺延,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各参赛球队的领队,应准时参加组委会召开的领队会议,凡迟到扣保证金20元,无故缺席者扣保证金50元。比赛中,黄牌一张扣保证金20元,红牌一张扣保证金50元,(两黄变一红按红牌罚款收费),每场比赛结束后由当值主裁判统计交予组委会,罚款费用从保证金里扣除并告知该球队。
裁判员应公正判罚,如发现徇私袒判者,扣罚全部裁判津贴裁判人员应准时参加裁判会议,迟到者扣津贴20元,无故缺席者扣津贴50元,执场裁判应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迟到者扣津贴20元。
在其它业余足球联赛中攻击裁判被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处罚全市禁赛的队员.同样不能在其禁赛内报名参加组委会举办的任何比赛!直至其禁赛期满。
各参赛球队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自负。并不得追究组委会及赞助商的任何责任。每名队员必须签署免责风险承诺书方可参赛。 组委会建议各个参赛队购买保险后参赛,以免发生无法挽回的损失。
职业现役注册球员不得参赛。否则球队取消所有比赛成绩,扣罚保证金。
裁判员注意事项:
1.提前20分钟到场,对比赛场地进行检查,裁判员必须穿裁判服,并坚持相关裁判器材。
2.提前15-10分钟和工作人员对双方比赛球员进行检录,核对名字,号码,球鞋标准等。
3.比赛前进行首发人员登记,并确认是否有人员本场比赛停赛。
4. 比赛时对双方的进球,红、黄牌, 进行记录。
5.禁止比赛休息时间 双方队员,领队,球迷和裁判接触。
6.赛后提交比赛记录表,并对出现意外情况的比赛 阐述事实经过。
处罚的规定与执行
(一)违规违纪情况应由比赛监督、裁判长在事后24小时内向组委会作出书面报告,组委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如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做出决定的,可适当延长。
(二)在没有书面报告的情况下,组委会也可以依据事实做出决定。
赛会有权保留修订赛例之权利,不另行通知。
参加之球队及领队负责人对以上之规定必需在赛前承诺一切责任。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1楼2015-03-23 12: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