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牡丹江(5000米以下项目铁路医院后身)有一户90平方非住宅房屋,2013年由牡丹江城投集团进行拆迁,因为是异地安置,我家选择了圣林家园。按照牡丹江非住宅的补偿标准是评估以后找差价,可是评估以后新旧的差价一平米方竟然相差近4000元,同样是非住宅,同类地段,就是一个新旧的差价为什么就差4000元,!这不是棚户区改造,为百姓造福,这是要榨干棚户区老百姓血的节奏,按照《国有土地补偿办法》评估的价格不能低于同类型的房子啊,可是这个价格根本就不能买到房子,(这里要说明两点:最高院关于房屋征收十大案例之一,就是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例子,说的是同类地段的新建房屋价格,而不是同类地段成新相近房屋的当期交易价格)和城投集团拆迁人员反映差价过高,找不起差价,他们对我家不理不睬,还让我缩小面积,我们父母身体都不好,就靠这个房子养老,而且《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都有,为什么你说怎么给我多少就多少?在2013年的8月份,我家的自来水还断掉了,多次打市长热线映都没有给予答复,就是说调查,已经快一年了,现在依然是再调查。去征收办反映情况,征收办答复竟然是停水是牡丹江拆迁肯定会出现的情况,因为你家不搬家,别人搬家了的就得掐了你家前面的水。现在城投集团也没和我家商量就下了《补偿决定》,把我家原来是90平方,补偿一户60平的还有一户30平的,我家在二类地区,靠着早市,医院、还有学校。现在给我安排到了曙光新城靠山根的门市房,还的给他城投集团20万,我们普通老百姓怎么能给的起啊,能给的起你们20万,还回在棚户区住吗?我父母气得心脏病犯病好几次。这哪有天理了还,难道这就是“接地气连民心吗”?为老百姓做实事?这就是强盗,强买强卖。一个简单的道里,你拿了我一个壶,就还我一个壶,以上说的都是事实!跪求版主不要删我得贴,让好心人多帮我转发,还我一个公道,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