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关于法律:弃妻不书,赀二甲的意思并不是说不写休书,而是解除婚姻关系不向官府登记
《简牍所见“弃妻”“去夫亡”“妻弃”考》
一 法律简牍中的“弃妻”简
弃,《说文》云:“弃,捐也。从推也。”段注:“竦手推而捐之也”。而“”是推粪之器。因此,“弃妻”显然是带有性别歧视性质的一个词汇,显示了在一夫多妻制的男权社会,男性被法律赋予了更多的主动权。
在秦汉法律简牍中,有不少简文涉及到“弃妻”。《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2]有这样一句律文:
“弃妻不书,赀二甲。”其弃妻亦当论不当?赀二甲。
即男子“弃妻”,如果不上报官府登记,应该被“赀二甲”。“弃妻”是不是也应当被论罪?也应“赀二甲”。从夫和妻适用同样的量刑标准来看,此处的“弃妻”应当表示的是夫妻婚姻关系的结束,而不是“抛弃”或“遗弃”妻子。
………………………………………………
所以说这条法律只是说明民众向官府报告婚姻状况的义务,可没说两个人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
刘秀娶郭圣通的时候,通知阴丽华她被休了吗?一方都没有被告知,如何说婚姻关系解除了?
拿唐朝人举例,正说明休妻是要先进行的,但是《后汉书》根本没有这个过程
实际上,唐朝人把这件事搞清楚就是源于南北朝出现了双妻,还有南渡夫妻离散,男方另娶,结果原配回来的情况。这件事如果真已经有定论了,南朝人讨论什么?
而事实上,唐代仍然广泛存在着并嫡现象。如果能以唐代类比汉代,那么唐代律法停妻再娶也并不是默认为娶新妻等于自动去原配,要比就全部类比,否则断章取义岂不是荒谬。
《简牍所见“弃妻”“去夫亡”“妻弃”考》
一 法律简牍中的“弃妻”简
弃,《说文》云:“弃,捐也。从推也。”段注:“竦手推而捐之也”。而“”是推粪之器。因此,“弃妻”显然是带有性别歧视性质的一个词汇,显示了在一夫多妻制的男权社会,男性被法律赋予了更多的主动权。
在秦汉法律简牍中,有不少简文涉及到“弃妻”。《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2]有这样一句律文:
“弃妻不书,赀二甲。”其弃妻亦当论不当?赀二甲。
即男子“弃妻”,如果不上报官府登记,应该被“赀二甲”。“弃妻”是不是也应当被论罪?也应“赀二甲”。从夫和妻适用同样的量刑标准来看,此处的“弃妻”应当表示的是夫妻婚姻关系的结束,而不是“抛弃”或“遗弃”妻子。
………………………………………………
所以说这条法律只是说明民众向官府报告婚姻状况的义务,可没说两个人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
刘秀娶郭圣通的时候,通知阴丽华她被休了吗?一方都没有被告知,如何说婚姻关系解除了?
拿唐朝人举例,正说明休妻是要先进行的,但是《后汉书》根本没有这个过程
实际上,唐朝人把这件事搞清楚就是源于南北朝出现了双妻,还有南渡夫妻离散,男方另娶,结果原配回来的情况。这件事如果真已经有定论了,南朝人讨论什么?
而事实上,唐代仍然广泛存在着并嫡现象。如果能以唐代类比汉代,那么唐代律法停妻再娶也并不是默认为娶新妻等于自动去原配,要比就全部类比,否则断章取义岂不是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