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由表明,伽达默尔在构建哲学解释学的过程中创立了一种解释学的辩证法,其核心是语言的辩证法(即对话的辩证法)[1],而与之相关联的伽达默尔的语言观同两大传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个是古希腊哲学(理性主义),另一个是基督教神学(神秘主义)。国内学术界以往提得比较多的是前者,而对后者关注甚少,缺乏深入的研究。其实,相对来讲,伽达默尔恰恰更加重视的是后者。不过从整体上看,他的语言观是在新的视域下通过对二者的批判性的扬弃发展出来的,而且从这个里面我们还可以看到伽达默尔在解释学上恢复语言辩证法(或对话辩证法)的必然。
伽达默尔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对语言的概念史的分析上,具体来说,就是对古希腊的“语言和Logos”的关系以及中世纪基督教的“语言和Verbum”的关系的考察上[2],这两个考察旨在确定传统和当下的一种关系,并为最终引出他的哲学解释学的语言观、重新确立经验语言的辩证法起着清理地基的作用。下面我们将根据他的思路来揭示这个过程。
一、伽达默尔对希腊语言观的批判
古希腊语言观以“Logos”(逻各斯)为核心,伽达默尔对它的批判主要围绕着“Logos”的意义发展来进行的。逻各斯的涵义虽然在古希腊比较复杂,但基本的意思主要有两条:话语和理性[3]。
根据伽达默尔的分析,在远古时期,词与物(亦即名与实)是统一的,二者尚未分开,名称从属于存在本身。但到了希腊哲学那里二者的统一性便丧失了,它们被区分开了,语词成了名称,不再代表任何真正的存在,而希腊哲学就始于这种区分[4]。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典型地代表了希腊传统的语言观,并对后世影响深远,西方工具主义语言观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它,因而成了伽达默尔首选和集中批判的对象。
由于有名与实的区分,于是也就有了二者之间的关系的探讨。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规定语词和事物关系的理论,它们可分别概括为:约定论和相似论。前者主张:语词的意义来自于人的约定俗成;后者则主张:语词的意义来自于它和事物之间的一种自然的相符或相似的关系。这两个观点看起来很极端,但并不相互排斥,而是有着联系的,它们都涉及到“正确性”这个问题[5]。约定论和相似论不仅都建立在名与实的区分上,而且二者的共同点是强调“实”先于“名”,即先有无语词的对象,后有与之相对应的名称,这样,语言的真理性便受到了怀疑。
虽然柏拉图看到了这两种极端的观点的不足,但伽达默尔认为他的意图并不是后来人们一般所理解的那样是要系统地讨论语言哲学的问题,恰恰相反,它是否定语言的,正是这种否定导致了后来的希腊哲学传统对语言的根本性的遗忘。
柏拉图对语言和事物的关系的理解深深地陷入到一种矛盾之中,一个方面,语言的范围在他那里是狭窄的,它似等同于后来的斯多葛派所说的外在逻各斯(outer logos),而将内在逻各斯(inner logos)从语言中排斥出去,只是将它同纯粹的思维活动联系起来[6]。至于语言仅与可感的外在表达有关,只是事物的“名”,而非事物的“实”,事物的实即绝对的事物本身是理念,在柏拉图那里,逻各斯只与它有关。另一方面,柏拉图又将思想看成是灵魂自己与自己的对话,它是沉默的,它不需要感性化,是一种纯思的活动,但正如伽达默尔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这里“柏拉图并没有考虑到,他视为灵魂自我对话的思维过程本身就包括一种语言的束缚性,……它是同认知辩证法相联系的,亦即同认识的整个运动都指向一(auto)这种方式相联系的”。不过柏拉图只是接近了这一认识,他始终未能真正自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伽达默尔说他比智者派(后期走向了一种诡辩论)“更彻底地掩盖了语言的真正本质,因为诡辩派理论家是在语言的使用和误用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技巧(technē)的”[7]。
与之相关,柏拉图割裂了语言和辩证法最初的联系,这同他由实在事物向心灵转向有关,他逃入逻各斯的第二次航程[8]实际上是逃入理性、思想,而不是经验的语言,经验的语言恰恰是他的思辨辩证法所要超越的。他强调事物的真正的名称不是由名词所派生出来的,人的认识在于把握事情本身,而这里的事情本身,也就是指它的绝对的存在,这个绝对的存在在柏拉图那里指的就是理念[9],而对理念的把握依靠纯思。这样,“logos”中的语言和理性的含义开始发生分离,至少是拉开了距离,然后是辩证法和理性的结合,而与经验的语言相疏远。真理,即在纯粹的思维中所把握的理念,对它的认识是从思想到思想、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辩证法的活动,它最终是对“理念”知识的把握[10]。也就是说,在柏拉图那里,逻各斯(logos)由话语转向了理性,它成了一种本质的规定,一种定义性的解释或陈述[11]。这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更加明朗了,被进一步突出为概念化的陈述,它成了哲学最好的外衣或表达方式。黑格尔的辩证法后来就是沿着这条路子走下来的,它是典型的逻辑的、概念的、思辨的,所以阿多诺批评他的辩证法是没有语言的辩证法[12]。其实,这也是对整个西方传统形而上学辩证法的批评,因为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那里,追溯到柏拉图主义,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接近的关系”(proximity)[13]。这也就是为什么伽达默尔后来要求解释学回到语言的经验性或经验性的语言,回到对话辩证法的根本原因了。
总之,柏拉图主义的基本的语言观,就是语言是工具、是对原型的摹仿,其出发点就是他对两个世界的划分和由此而引出来的对“原型”和“摹本”的区分。这构成了他的形而上学的基本模式,一切认识活动都在这种基本模式之内,原型和摹本的距离永远存在,它成了西方形而上学本质主义的最早的典型代表。
基于这种观点,在伽达默尔看来,柏拉图对约定论和相似论的批评并没有从真理的角度来加以检讨。约定论,由于是人为的,所以它的正确性的标准会追溯到自然属性;而相似论以与事物相符合为标准,但词的发音和书写的构成如何同外在事物一致,又依赖于一种约定。所以,约定论和相似论之间构成了一种矛盾,矛盾每一方都包含有对方的因素在内。正是由于工具论的理论背景,导致了名和实的分离,以至语言的本质不可能得到正确的解释。
西方后来的语言观无非是柏拉图《克拉底鲁篇》中的相似论和约定论变体:图像论和符号论。图像论对应的是相似论,符号论对应的是约定论。它们的基础不出词与物、原型和摹本二分。不过从总的趋势看,随着近代理性、启蒙、科学时代的到来,语言观中图像的概念逐渐为符号的概念所替代,它通向一种普遍的语言、理性的语言、先验的语言、技术的语言、人工的语言之理想,它最终实现的是一种科学主义的语言观,它和古希腊正统的工具论、唯名论的语言观保持着内在的一致,甚至可以说,是其发展的必然结果,目的是要克服、超越历史语言的偶然性和概念的不确定性、不精确性。这种理想在近代最典型的代表是莱布尼兹,在现代则是英美分析哲学。对此,伽达默尔批评道,“人们在进行这样的思考时却从根本上将语言同被思考的存在完全分离,作为主观性的一种工具。这就是说,人们遵循一种抽象的思路,在这条思路的尽头是一种人工语言的理性结构”[14]。这就是希腊理性主义传统和现代科学之间的一种内在联系在语言观上的具体体现,如果说传统的本体论如海德格尔所揭露已沦为一种现成在手的本体论,那么与之相关这种语言观也就是一种现成在手的语言观。
古希腊哲学坚持名与实、词与物、说话与思维之间的区分,是有其原因的。我们知道,古希腊人被誉为逻各斯(logos)的民族,这同希腊民主制的充分发展是分不开的,语言在他们日常的社会活动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但语言也经常产生混乱、错误、似是而非,并可以被滥用(这一点在智者派那里特别突出地表现出来了),如与逻各斯存在着密切关系的解释(to interpret)[15]就涉及到语言的外在化,在古希腊神话中,说“赫尔墨斯”(Hermes)这个名称与语言有关,不仅指他是一个解释者(ερμηνευς),或神的信使,而且还将他与盗贼、骗子、讨价还价者联系起来[16],所以希腊哲学最终是要放弃这后一个方面,转而追求语言中的理念,即绝对恒定不变的事情本身,从巴门尼德的永恒不变的一、对真理和意见的区分开始,在柏拉图那里这种观点被彻底地加以强化,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理念论以及通达它的概念辩证法。
虽然柏拉图对辩证法的理解是多样的,但我们可以大体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一个是苏格拉底式的;一个是柏拉图式的。如在《克拉底鲁篇》中作者曾借苏格拉底之口,将“懂得如何提问和回答的人称作辩证法家”[17],它并未将辩证法与语言对立起来,不过这基本上还是苏格拉底层次上的辩证法,虽然柏拉图保留了这一用法,但他自己所突出和强调的辩证法最终是要揭示概念的必然运动,因为理念作为共相,只是为思想而存在、为思想所把握的,因此,这种辩证法是一种思辨的辩证法,它就是思想的运动,是思想自在自为的活动。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种思辨的辩证法在西方是从柏拉图开始的[18]。不过无论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法,还是柏拉图式的辩证法,两者都具有内在的一致,这就理性主义的基本方向。但我们也可以看到,从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法到柏拉图式的辩证法,辩证法和语言的对立愈来愈突出。显然这种对立与对智者派的诡辩论的批判有关[19](智者派由于从感觉主义出发,致使他们的语言辩证法堕入到消极的一面:诡辩论。而柏拉图深受他的老师苏格拉底的影响,坚决反对辩证法的这种走向。因此,他要从理性主义出发,走向理性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区分于语言,尤其是经验的语言,可惜他走过头了)。然而,这种辩证法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结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对理性的高扬,对语言的遗忘。这种遗忘在柏拉图那里具体表现为对外在逻各斯的贬低和将内在逻各斯消融到理性的认识中,逻各斯遂为理性及其结果理念的知识所取代。这样,原本与语言相关的辩证法变成了纯思辨性的陈述,并导致后来的工具论、唯名论的语言观的流行,而这种语言观与思辨性的辩证法就是“logos”(逻各斯)中的语言和理性含义分裂的结果,并成为传统形而上学的重要的表达形式。
从伽达默尔对逻各斯(logos)的概念史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实际上将“希腊思想的开端视为人对本源的语言经验的背离”[20],因此,从总体上讲,伽达默尔站在现代的立场上对希腊语言观(以柏拉图或柏拉图主义为代表)的评价是带有否定性的。
伽达默尔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对语言的概念史的分析上,具体来说,就是对古希腊的“语言和Logos”的关系以及中世纪基督教的“语言和Verbum”的关系的考察上[2],这两个考察旨在确定传统和当下的一种关系,并为最终引出他的哲学解释学的语言观、重新确立经验语言的辩证法起着清理地基的作用。下面我们将根据他的思路来揭示这个过程。
一、伽达默尔对希腊语言观的批判
古希腊语言观以“Logos”(逻各斯)为核心,伽达默尔对它的批判主要围绕着“Logos”的意义发展来进行的。逻各斯的涵义虽然在古希腊比较复杂,但基本的意思主要有两条:话语和理性[3]。
根据伽达默尔的分析,在远古时期,词与物(亦即名与实)是统一的,二者尚未分开,名称从属于存在本身。但到了希腊哲学那里二者的统一性便丧失了,它们被区分开了,语词成了名称,不再代表任何真正的存在,而希腊哲学就始于这种区分[4]。柏拉图的《克拉底鲁篇》典型地代表了希腊传统的语言观,并对后世影响深远,西方工具主义语言观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它,因而成了伽达默尔首选和集中批判的对象。
由于有名与实的区分,于是也就有了二者之间的关系的探讨。柏拉图在《克拉底鲁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规定语词和事物关系的理论,它们可分别概括为:约定论和相似论。前者主张:语词的意义来自于人的约定俗成;后者则主张:语词的意义来自于它和事物之间的一种自然的相符或相似的关系。这两个观点看起来很极端,但并不相互排斥,而是有着联系的,它们都涉及到“正确性”这个问题[5]。约定论和相似论不仅都建立在名与实的区分上,而且二者的共同点是强调“实”先于“名”,即先有无语词的对象,后有与之相对应的名称,这样,语言的真理性便受到了怀疑。
虽然柏拉图看到了这两种极端的观点的不足,但伽达默尔认为他的意图并不是后来人们一般所理解的那样是要系统地讨论语言哲学的问题,恰恰相反,它是否定语言的,正是这种否定导致了后来的希腊哲学传统对语言的根本性的遗忘。
柏拉图对语言和事物的关系的理解深深地陷入到一种矛盾之中,一个方面,语言的范围在他那里是狭窄的,它似等同于后来的斯多葛派所说的外在逻各斯(outer logos),而将内在逻各斯(inner logos)从语言中排斥出去,只是将它同纯粹的思维活动联系起来[6]。至于语言仅与可感的外在表达有关,只是事物的“名”,而非事物的“实”,事物的实即绝对的事物本身是理念,在柏拉图那里,逻各斯只与它有关。另一方面,柏拉图又将思想看成是灵魂自己与自己的对话,它是沉默的,它不需要感性化,是一种纯思的活动,但正如伽达默尔一针见血地指出的那样,这里“柏拉图并没有考虑到,他视为灵魂自我对话的思维过程本身就包括一种语言的束缚性,……它是同认知辩证法相联系的,亦即同认识的整个运动都指向一(auto)这种方式相联系的”。不过柏拉图只是接近了这一认识,他始终未能真正自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伽达默尔说他比智者派(后期走向了一种诡辩论)“更彻底地掩盖了语言的真正本质,因为诡辩派理论家是在语言的使用和误用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技巧(technē)的”[7]。
与之相关,柏拉图割裂了语言和辩证法最初的联系,这同他由实在事物向心灵转向有关,他逃入逻各斯的第二次航程[8]实际上是逃入理性、思想,而不是经验的语言,经验的语言恰恰是他的思辨辩证法所要超越的。他强调事物的真正的名称不是由名词所派生出来的,人的认识在于把握事情本身,而这里的事情本身,也就是指它的绝对的存在,这个绝对的存在在柏拉图那里指的就是理念[9],而对理念的把握依靠纯思。这样,“logos”中的语言和理性的含义开始发生分离,至少是拉开了距离,然后是辩证法和理性的结合,而与经验的语言相疏远。真理,即在纯粹的思维中所把握的理念,对它的认识是从思想到思想、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辩证法的活动,它最终是对“理念”知识的把握[10]。也就是说,在柏拉图那里,逻各斯(logos)由话语转向了理性,它成了一种本质的规定,一种定义性的解释或陈述[11]。这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更加明朗了,被进一步突出为概念化的陈述,它成了哲学最好的外衣或表达方式。黑格尔的辩证法后来就是沿着这条路子走下来的,它是典型的逻辑的、概念的、思辨的,所以阿多诺批评他的辩证法是没有语言的辩证法[12]。其实,这也是对整个西方传统形而上学辩证法的批评,因为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那里,追溯到柏拉图主义,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接近的关系”(proximity)[13]。这也就是为什么伽达默尔后来要求解释学回到语言的经验性或经验性的语言,回到对话辩证法的根本原因了。
总之,柏拉图主义的基本的语言观,就是语言是工具、是对原型的摹仿,其出发点就是他对两个世界的划分和由此而引出来的对“原型”和“摹本”的区分。这构成了他的形而上学的基本模式,一切认识活动都在这种基本模式之内,原型和摹本的距离永远存在,它成了西方形而上学本质主义的最早的典型代表。
基于这种观点,在伽达默尔看来,柏拉图对约定论和相似论的批评并没有从真理的角度来加以检讨。约定论,由于是人为的,所以它的正确性的标准会追溯到自然属性;而相似论以与事物相符合为标准,但词的发音和书写的构成如何同外在事物一致,又依赖于一种约定。所以,约定论和相似论之间构成了一种矛盾,矛盾每一方都包含有对方的因素在内。正是由于工具论的理论背景,导致了名和实的分离,以至语言的本质不可能得到正确的解释。
西方后来的语言观无非是柏拉图《克拉底鲁篇》中的相似论和约定论变体:图像论和符号论。图像论对应的是相似论,符号论对应的是约定论。它们的基础不出词与物、原型和摹本二分。不过从总的趋势看,随着近代理性、启蒙、科学时代的到来,语言观中图像的概念逐渐为符号的概念所替代,它通向一种普遍的语言、理性的语言、先验的语言、技术的语言、人工的语言之理想,它最终实现的是一种科学主义的语言观,它和古希腊正统的工具论、唯名论的语言观保持着内在的一致,甚至可以说,是其发展的必然结果,目的是要克服、超越历史语言的偶然性和概念的不确定性、不精确性。这种理想在近代最典型的代表是莱布尼兹,在现代则是英美分析哲学。对此,伽达默尔批评道,“人们在进行这样的思考时却从根本上将语言同被思考的存在完全分离,作为主观性的一种工具。这就是说,人们遵循一种抽象的思路,在这条思路的尽头是一种人工语言的理性结构”[14]。这就是希腊理性主义传统和现代科学之间的一种内在联系在语言观上的具体体现,如果说传统的本体论如海德格尔所揭露已沦为一种现成在手的本体论,那么与之相关这种语言观也就是一种现成在手的语言观。
古希腊哲学坚持名与实、词与物、说话与思维之间的区分,是有其原因的。我们知道,古希腊人被誉为逻各斯(logos)的民族,这同希腊民主制的充分发展是分不开的,语言在他们日常的社会活动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但语言也经常产生混乱、错误、似是而非,并可以被滥用(这一点在智者派那里特别突出地表现出来了),如与逻各斯存在着密切关系的解释(to interpret)[15]就涉及到语言的外在化,在古希腊神话中,说“赫尔墨斯”(Hermes)这个名称与语言有关,不仅指他是一个解释者(ερμηνευς),或神的信使,而且还将他与盗贼、骗子、讨价还价者联系起来[16],所以希腊哲学最终是要放弃这后一个方面,转而追求语言中的理念,即绝对恒定不变的事情本身,从巴门尼德的永恒不变的一、对真理和意见的区分开始,在柏拉图那里这种观点被彻底地加以强化,建立了比较系统的理念论以及通达它的概念辩证法。
虽然柏拉图对辩证法的理解是多样的,但我们可以大体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一个是苏格拉底式的;一个是柏拉图式的。如在《克拉底鲁篇》中作者曾借苏格拉底之口,将“懂得如何提问和回答的人称作辩证法家”[17],它并未将辩证法与语言对立起来,不过这基本上还是苏格拉底层次上的辩证法,虽然柏拉图保留了这一用法,但他自己所突出和强调的辩证法最终是要揭示概念的必然运动,因为理念作为共相,只是为思想而存在、为思想所把握的,因此,这种辩证法是一种思辨的辩证法,它就是思想的运动,是思想自在自为的活动。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种思辨的辩证法在西方是从柏拉图开始的[18]。不过无论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法,还是柏拉图式的辩证法,两者都具有内在的一致,这就理性主义的基本方向。但我们也可以看到,从苏格拉底式的辩证法到柏拉图式的辩证法,辩证法和语言的对立愈来愈突出。显然这种对立与对智者派的诡辩论的批判有关[19](智者派由于从感觉主义出发,致使他们的语言辩证法堕入到消极的一面:诡辩论。而柏拉图深受他的老师苏格拉底的影响,坚决反对辩证法的这种走向。因此,他要从理性主义出发,走向理性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区分于语言,尤其是经验的语言,可惜他走过头了)。然而,这种辩证法与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结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对理性的高扬,对语言的遗忘。这种遗忘在柏拉图那里具体表现为对外在逻各斯的贬低和将内在逻各斯消融到理性的认识中,逻各斯遂为理性及其结果理念的知识所取代。这样,原本与语言相关的辩证法变成了纯思辨性的陈述,并导致后来的工具论、唯名论的语言观的流行,而这种语言观与思辨性的辩证法就是“logos”(逻各斯)中的语言和理性含义分裂的结果,并成为传统形而上学的重要的表达形式。
从伽达默尔对逻各斯(logos)的概念史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实际上将“希腊思想的开端视为人对本源的语言经验的背离”[20],因此,从总体上讲,伽达默尔站在现代的立场上对希腊语言观(以柏拉图或柏拉图主义为代表)的评价是带有否定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