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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萌打滚求教呀,哪位给讲一下宣德正统景泰时期的经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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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正统景泰时期的商品经济发展呀,在写论文呀,经济方面是永远的弱项呀,一到经济连课本都看不懂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呀~



1楼2015-04-19 23:46回复
    都没人吗?,来个人理我一下撒~


    2楼2015-04-2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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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德六年五月,浙江右参议彭璟说得更为明白: 豪富人民,每遇编充里役,多隐匿丁粮,规避徭役。质朴之民皆首实。有司贪贿,更不穷究。由是徭役不均,细民失业 ③。宣德末年,江西等处为了均徭役,编造均徭册。然而未及三年,而徭役更为不均,大为民害,于正统元年奏准革去。
      ③ 《明宣宗实录》卷七六。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4-2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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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统六年(1436年)八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奏称:北京各卫官员俸粮支米南京,道远费多,往往以米易货,贵买贱售,十不及一。朝廷虚糜廪禄,而官不得实惠。请于南畿、浙江、江西、湖广不通舟楫之处,各随土产,折收布、绢、白金,解京充俸。巡抚江西赵新也上疏说:江西省内,有僻居深山、不通舟楫者,每年用金帛到通行船只之地易米,上缴南京。遇到米贵,其计无数。今北京官俸从南京支给,往返劳费,不得实用。请准江西各县量收布、绢或白金,解运北京,以充官俸为便。户部尚书黄福亦有是请。
        明英宗经与朝廷要员商议之后,下诏仿洪武折征之例,定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一百余万两,解入内承运库,称为 金花银.除给放武臣俸禄,余者专供内廷支用。其后,概行于天下,自起运兑军外,粮四石收银一两解京,以为永利。由是诸方赋入折银者几半。唯北方各省仍以实物地租为主。直到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正月李敏为户部尚书时,北方夏秋两税才皆折征银两。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4-20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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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以后,有些北方不重视果树生产,随意砍伐,桑叶栽种也出现减少的势力。朝廷发现以后,立即下令制止,要求遵洪武旧令。宣德七年九月,顺天府尹李庸疏言:府内所属州县旧有桑枣,近年砍伐殆尽。请令州县每里择耆老一人劝督,每丁种桑、枣各百株,官常点视,三年给田,开具所种多寡以验勤怠。明宣宗说:桑、枣,生民衣食之给,洪武间遣官专督种植。今有司不加意,命即移文天下郡邑,申明旧令,督民栽种。违者究治③。景泰中,又进一步要求务做到各乡各村,家家有之 ,并将数目造册缴报④。
          总之,经过明太祖等人的大力倡导,实行奖惩,明代永年果树、棉、桑等经济作物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其中,江南苏、松、嘉、湖诸府的棉花、桑、麻等的种植尤为广泛。明中叶以后,江南丝、棉纺织业的发达,实由明初开其端。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4-2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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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建文朝开始至正统朝为止,夏秋二税米麦一般都在3000万石至3200万石之间。如果加上军队屯田的屯租(子粒)收入,最高时米麦曾达到5400余万石。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4-2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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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贾游四方。交通运输是否畅通对商业活动至关紧要。明代初年,随着兴修水利交通、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田赋折色,商业的活跃也就势在必然了。 关市之征,宋、元颇繁琐。明初务简约.《明史》作者的这一概括,把宋、元二代与明初商业政策的区别说得一清二楚。从总体上说明代初年的商业政策,与商人采取保护措施,税率比较低,对商业发展颇为有利。
              首先,建有一套比较周密系统的管理机构与监督制度,而且各自的职责较为明确。官司有都税、有宣税,有司,有局,有分司、抽分场局、河泊所。
              所收税课,有本色、折色。税课司局,设于京城各门以及各州县市集,起初凡四百余所,后来裁并十之七。抽分场局,主要设于南京和北京以及两京以外的一些重要市镇。河泊所多设于大河以南,大河以北只有盐山路一处。从宣德朝开始,分别在漷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州、临清、北新关等处设立钞关、按船只大小收取船料税。货物不收税。
              只有临清、北新关二处兼收货物税,派官监收。凡税课,征商估货物;抽分,科征竹木等;河泊所,征收鱼税,俱由有司掌领。
              其次,在经营规则与税率等方面,政策规定也很明确。基本精神是保护正当合法贸易,打击不法奸商。明文规定:凡纳税地,置店历,书写所止商氏名物数。凡应征而藏匿不纳者没收其货物之半。至正二十二年十月,朱元璋在他统治的版图内设关市批验所官,主通百货,盐十分而税其一,他物十五分税一。至正二十四年四月,进一步放宽税收。令: 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取者,以违令论①。又减收官店钱。同时改在都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洪武元年八月令一部分商品免征税收,规定书籍、农具免税。其他不拿到市场上交易者亦不予征税。同年十二月,为加强市场管理,监督物价,防止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市管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平其物价。在外府州各城门兵马司,一体兼领市司②。十九年六月,令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征税③。
              被列入免税的还有果蔬、食品饮食、牲畜等物,又革全国抽分竹木场。二十年九月,令商税据实征收,不必拘泥于往年的定额。诏曰:商税之征,岁有不同。若以往年概为定额,苟有不足,岂不病民?宜随其多寡从实征之④。二十四年八月,为了保护商人的正当营业,防止牙侩垄断市场,从中剥削,令工部在三山等门外濒水处建设商房(名为 塌房 ),供商人贮货,从其自相贸易,牙侩无所与, 商旅称便 ①。永乐初年,重申凡嫁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帛、农具、食品,以及购买已纳税之物、车船运输本家货物、鱼、蔬、杂果等非卖品,一律免税。继续在京城建置塌房,并遣官赴收税课的地方摧办课程。洪熙时,增加市井门摊课钞。宣德中,征税项目渐多,税额转重。
              正统初年,从兵部侍郎于谦之请,革除直省税课司局,由有司兼领。又移漷县钱关于河西务。罢济宁、徐州、南京上新河船料税,其他钞关的船料税亦减收,于是 商民称便.
              ①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
              ② 《明太祖实录》卷三七。
              ③ 《明太祖实录》卷一三二。
              ④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五。
              ① 《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一。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4-2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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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中叶以后,复设税课司局,征税也日益繁重。
                在民间贸易方面,永乐时有一度因钞法不通,禁止金银交易。但它并没有阻挡商业迅速发展的势头。宣德元年三月,明宣宗下令:不可以钞法阻滞而禁止民间贸易, 布帛菽粟,民所服食,不可一日无者。互相贸易,以厚其生,岂可禁绝 ②。
                虽然明初封建统治者推行的还是 重农抑商 的传统国策,强调 务本 ,反对 逐末 ,商业的发展仍受到诸多限制。但是也不能否认 明初务简约 ,商业政策比较开明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当时南京、苏州、杭州、扬州以及大运河一带的淮安、济宁、临清、德州、直沽等地,皆为 商贩往来之所聚 ,是明初工商业繁荣发达的中心城市。历史名城北京,定为都城以后发展更为神速, 百货倍往时 ,成为北方最著名的大都市。
                ② 《明宣宗实录》卷一五。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5-04-2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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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太祖身后,其子孙仍恪守 祖训 ,继续禁止开海。永乐二年正月,下令禁止民船下海,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由所在有司防其出入④。宣德六年四月,诏沿海居民有私自下番贸易及出境与夷人交通者,命行在都察院出榜禁戢⑤。八年七月,命严私通番国之严⑥。十年七月,恐引倭寇登岸,明英宗令严禁私自造船下海捕鱼⑦。
                  正统十四年六月,从福建巡海按察司佥事董应彭之请,命沿海居民私通外夷贸易番货以及漏泄事情与引海贼劫掠边地者,正犯极刑,家人戍边,知情故纵者罪同。明中叶以后,依然禁海。直到隆庆初年始予废除。
                  ② 以上分别见《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七、二五二。
                  ① 《皇明祖训?祖训首章》;《明太祖实录》卷六八。
                  ① 分别见《明太祖实录》卷七○、一三九、二五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5-04-2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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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统八年,山东石河场盐课司逃亡灶户383户,遗下盐折布1320匹有余。
                    高家港盐课司逃亡灶户379户,遗下盐课3056引有余③。正统十二年,山东信阳场盐课司灶户逃去810余户④。同年,山东新镇等场盐课司因灶户逃故数多,遗下盐课22000余引⑤。灶户逃亡,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明王朝的统治危机。
                    明中叶工商业有了很大发展,但是由于封建政府推行抑末趋本政策,实施里甲制、关津制和市籍制,人为地限制了工商规模的扩大。而更令城镇工商业困扰的一是铺行之役,一是关市之征。明中叶官府买办物料日多,光禄寺下铺行买办诸物, 不即关与物价。市廛小人,富少贫多,或典卖家资,或出息假贷,竭尽艰苦,方得完足。又经月未得价值,资本即使,无所经营,多致失所。 ⑥明中叶以后关市之征日渐增多,税率不断提高。店铺开张需要门摊税,驴骡车受雇装载物货,于京城九门或出或入,要征车马税。正德时又增设九门税。在交通要津设立钞关,征收船料、商税、条税、正税。正统七年,京都税、宣课司颁布的税钞则例明确规定,油房、粉房、机房、磨房、裁剪、绣作每季必须纳钞36贯,缎子铺则要交纳120贯,其他店铺,或按货物取息,或以工艺受值征税。官府的横征暴敛、穷极搜刮,使城镇工商业户负债贫困,被迫转徙他乡。
                    流民的产生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落后的生产方式和频繁的自然灾害造成了百姓的积贫积弱。 天下赋敛横流、徭役如山 , 收田之入不足以缓公府之追求 , 养马困于责驹、煎盐困于赔课、近王府则困于侵夺、近戚里则困于恣睢,地当孔道、祗应为之害,土产之物、贡献为之害 ①。由此使明代流民规模越来越大。流民成分复杂,决定了其流向和存在形态各不相同,因此造成的社会影响比前代更深刻、更久远。我们从流民的职业和地域的流向来探讨这一问题。
                    从流民的职业流向分析:流民逃亡后转死沟壑,困顿挣扎,飘泊异乡,或大户苞荫 , 投豪势官民为家人佃户行财行理者 ;或 僧道招诱 ,成为其佃客;也有的流入城镇,被 豪匠冒合 ,转而从子 专于贩易佣作者.另外还有的投充军营为 军囚牵引 或被 屯营隐占 ;当然也有 船居荡浮 ,甚至出海谋生的。但有一个共同点,即摆脱了对国家的人身依附,成为相对独立的人。这对商品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无疑是非常有利的,但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流民的逃亡,小则影响朝廷各部的常课,大则破坏政权的经济基础和军备边防。农民的逃亡,一方面使土地荒芜, 兼并之家乘时贱市流民田 ,土地兼并越来越激烈,国家控制的土地越来越少。另一方面人口的逃亡增加了未逃户的负担,因为 粮存难办,以故丁逃而累及于户,户逃而及于甲,人不得不尽甲而逃。②我们知道,封建国家赋役科差制度是以严密的人口和土地控制为基础的,百姓逃亡使国家赋役征收陷入窘境。军户的逃亡则直接威胁边疆的稳定。至于匠户、灶丁的逃亡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明政府的财政危机。况且,由于流民生产资料缺乏,生活异常困难,因此铤而走险、揭竿而起的不乏其例,社会更加动荡不安,封建统治秩序受到严重冲击,流民成为明王朝的 腹心之疾 ①。在这种情况下,明政府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堵疏兼用,制止流民发展。正统元年,明政府造《逃户周知册》,核其丁粮,送报巡抚,无论遣返原籍或是附籍当地,俱得纳税服役,试图把流民重新纳入封建的政治经济秩序之中。正统二年颁行《挨勘流民令》, 令勘籍、编甲互保,属所在里长管辖之 ②。正统四年,在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等流民出没较多的几省增设抚民佐二官, 归本者劳徕安辑,给牛、种、口粮 ③。正统五年采纳巡抚于谦建议,下令复流民复业者税,景泰二年又申 隐丁换户之禁 ④。但这些威逼利诱措施并没有解决流民的根本问题,只能算是权宜之策。明中晚期,因为 灾眚频仍、催科无序,数年之逋,取盈一时 ⑤,流民依然有增无减,甚至酿成大规模的流民起义,严重动摇了明朝的统治基础。
                    ① 《明宪宗实录》卷一五六。
                    ② 《明英宗实录》二三。
                    ③ 《明英宗实录》一○二。
                    ④ 《明英宗实录》一五六。
                    ⑤ 《明英宗实录》一六一。
                    ⑥ 《明英宗实录》卷五三。
                    ① 《明孝宗实录》卷一七二。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5-04-2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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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花银的出现,使我国赋税征调制度向前跨跃了一大步。尽管明代之前也曾出现过田赋折银,如宋仁宗时曾下令将陈州夏税所征小麦折变成现钱②,宋神宗熙宁十年也有过田赋输银的记载③,但都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而金花银则开创了以银为正赋(即田赋货币化)的制度化,此后大面积折征例定,田赋的货币折征成为赋税征调的发展趋势。
                      金花银是生产力发展和商品货币经济冲击的结果。金花银的推广,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为金花银的折征必须以国家实物储备为基础,任何封建政府也不可能将其国家财政流转完全依托于市场。同时,尽管明中叶白银已成为主要货币,但从总量上讲白银仍不敷使用,若一蹴而就,使田赋全部征银,势必会物贱银贵,动摇传统农业的基础地位,引发社会危机。所以金花银只有在明政府的干预下自南向北,渐次推广开来。在江南地区得到周忱等人的有力贯彻,他们将金花银与解决官田重赋结合起来,民田科则较轻,令征本色实物,官田科则较重,令改纳金花银、布匹等,金花银成为调节均衡官田民田赋税的重要手段,加速了官田的私有化进程。在北方,成化廿二年李敏任户部尚书, 请畿辅、山西、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每粮一石征银一两,以十九轮编,依时值折,军饷有余则召籴以备军兴。帝从之,自是北方二税皆折银 ④。到了成化、弘治以后,各地方除了正赋中拥有一定的金花折纳数额外,一些临时性的田赋折征亦十分频繁。从政府岁进金花银总量来分析,正统时一般岁征金花814000多两①,到正德初以岁入言之,夏税共该555000余两,秋粮944800余两,金花银995000多两②。国家赋税收入中金花银所占比例明显上升。
                      与金花银相辅的是漕粮折银。明代漕粮主要出自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山东等地,它是为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由政府规定自水路运往京师供官军食用的粮食,是实物田赋的一种表现形式。明初漕粮数额主要视京师驻军多寡而定,自从成化八年将全国漕粮总额固定为400万石以后③,为了保证京师充足的粮食供应,明政府加强了对漕粮的管理,严格控制漕粮的蠲赦和改折。但是漕粮制度本身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明中叶以后自然灾害频繁,百姓穷困交加,流离失所,各地区很难以保证供给足够的漕粮数额。缺船载运、漕船受阻、官仓储满等,也会影响漕运的正常进行。再加上政治腐败,漕运制度本身亦遭到很大破坏。客观与主观的限制,迫使明政府在确保漕运总额不受亏损的情况下,有条件、有限额地扩大漕粮折征。明初漕粮以折征布帛为主,而正统以后兼收白银和布帛,尤以白银为主。明中叶漕粮折银规模的扩大表现在:首先是折银频繁。弘治五年苏、松诸府连岁荒歉,户部尚书叶淇请求将漕米折银推行诸府, 灾重者石七钱,稍轻者石仍一两. 自后岁灾,辄宜折银 ④,此后便形成 无岁不有灾伤,则无岁不有折兑,此其因灾伤而折兑者,常例也。 ①至于由交通不便、仓储原因、 地不产米 等因素促成的漕粮折色更是屡见不鲜。其次是漕粮折色地域的扩大,数额的上升。成化以前漕运行兑运之法,兑运之中,湖广、山东、河南折色177700石②。正德二年 浙江、江西、湖广正兑米35万石折银解京。 ③这种大面积高数额的漕粮折色是明初根本无法比拟的。漕粮折色规模的扩大还表现在漕粮永折的出现和发展。万历廿三年,南直隶的嘉定县以 土不宜稻,令漕粮永折。 ④翌年,应天府高淳县以水患改闸筑坝,将该县漕粮16850石照依嘉定县近例永远改折⑤。据方家推算,明中后期漕粮永折的编派数额高达30至36万石⑥。
                      ① 《盐乘》卷五,《食货志》。
                      ② 《包孝肃奏议》卷七,《请免除陈州折纳现钱疏》。
                      ③ 《续文献通考》卷二,《田赋》。
                      ④ 《明史》卷一八五《李敏传》。
                      ① 王鏊:《震译长语》卷上,《食货志》。
                      ② 韩文:《为缺乏银两库空虚之事》,《明经世文编》卷八五。
                      ③ 《明史》卷七九,《食货志三》。


                      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15-04-2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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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皇万岁\(≥▽≤)/皇尚威武。我已经做了一点笔记,明天接着看……膝盖请皇尚先收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35楼2015-04-21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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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5-04-21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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