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很多所谓的诗人喜欢拿情与理来说事。
有人比较中庸,不偏于抒情或者说理,主张情理交融。“情理交融”说出来很容易,做起来很难,现代诗中最经典的例子,当推北岛的那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说理透辟的同时表达出了诗人强烈的愤慨,堪称“情理交融”的典范。古典诗词中,论情理交融,苏轼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可谓第一。
有人则比较极端,走上了反抒情的道路。异乎抒情者,包括描写、叙事、议论等等。不过,这批诗人仍旧是以说理为主要手法,来对抗抒情。主情还是主理,其实就是历史上的宗唐与宗宋之争。我们大多数人是更喜欢唐诗还是更喜欢宋诗,不言而喻。
抒情为什么会招致如此大的反对呢?我想这跟很多诗作者误把滥情当抒情有着很大关系。
情亦有趣,理亦有趣,不论是抒情还是说理,都能写出好的作品。你喜欢抒情,便在抒情上面下功夫;你喜欢说理,便在说理上面下功夫。也不必自作聪明、学人油滑,明明做不到情理交融,却硬要表现出一副中庸的姿态,主张什么情理交融。那真是中立而平庸。更不可走上极端,走入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