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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就是买书的理由吧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给度娘 刚刚发被度娘吞了


IP属地:广东1楼2015-04-25 21:14回复
    吞了两楼。。。难道违规了咩


    IP属地:广东4楼2015-04-25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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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度娘送上膝盖了!


      IP属地:广东6楼2015-04-25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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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没人看!没人看!


        IP属地:广东7楼2015-04-25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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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小的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4-2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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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世界最便宜的东西
            从事出版已超过半辈子之久,我个人仍始终有个问题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我始终不真正明白人们为什么不买书?这不是全世界最便宜的一样东西吗?一个人类所曾经拥有过最聪明最认真最富有想象力最伟大的心灵,你不是极可能只用买一件看不上眼衣服的三千台币就可买下他奇迹一生所有吗(以一名作家,一生十本书,一本书三百元计,更何况这么买通常有折扣)?你不是用吃一顿平价午餐的支付,就可得到一个美好的洞窟、以及一个由此联通的完整世界吗?
            汉芙显然是同我一国的,她付钱买书,但自掏腰包寄食物还托朋友送丝v袜,却仍觉得自己占便宜,在1952年12月12日,她说的是:“我打心里头认为这实在是一桩挺不划算的圣诞礼物交换。我寄给你们的东西,你们顶多一个星期就吃光抹净,根本休想指望还能留着过年;而你们送给我的礼物,却能和我朝夕相处、至死方休;我甚至还能将它遗爱人间而含笑以终。”而在1969年4月11日的最终决算,她仍得到“我亏欠它良多”的结论。
            美国当前最好的侦探小说家,同样也住纽约的劳伦斯·卜洛克也如此想,他在《麦田贼手》一书,通过一名仗义小偷之口对一名小说家(即塞林格)说:“这个人,写了这么一本书,改变了我们整整一代人,我总觉得我欠他点什么。”所以——买下它,我指的是书,好好读它,在读书时日里若省下花费,存起来找机会去一趟查令十字街,趁它还在,如果你真的成行并顺利到那儿,请代我们献上一吻,我们都亏欠它良多……


            IP属地:广东9楼2015-04-2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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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诗的帖要顶~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5-04-2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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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书买了只读一次,就觉得浪费。慢慢就不再买书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5-04-2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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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
                     --来自助手版贴吧客户端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4-2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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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


                    13楼2015-04-2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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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度娘吞了两楼,楼主人品差,已鉴定完毕


                      14楼2015-04-26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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