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房间,发现小狼应该是收拾过了,挺整齐。我坐在窗边的沙发上,他给我一堆零食,都是女生喜欢的漂亮的小蛋糕小糖果之类的。然后他坐在书桌前打开电脑,回过头来告诉我,这些昨晚知道我要来特意出去买的让我先吃着。我应了一声就开始自顾自的嚼着。小时候干妈带我去摘水果,买一条酸奶让我抱着喝,然后我就乖乖地了。所以只要有吃的就能镇住我了~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小狼突然回过头来看我,说:“我觉得今天的你跟昨天不一样!今天跟我想象的比较像!”他说印象中的我是粉粉的,看了一下身上毛茸茸的粉大衣,我停下嘴巴点点头。我很喜欢粉色系,家里衣柜一打开都是各种粉~直到现在老公给我买衣服包包还会挑各种嫩嫩的颜色~
吃完大半才想起问他有没有吃早餐,他笑笑说吃过了,然后告诉我他午饭前要回基地。
“说好要请你吃饭的,这下怎么办?”
“我这次来就是看你的,不但看到你了,还见了两面,我已经很知足了!”
看我有点为难,他安慰我:“要不你陪我走走,这次没法和你吃饭,下次我请当赔罪好吗?”
并肩走在冬天的街道上,人不多,阳光暖暖的,忍不住想抬起头闭上眼睛。我们话不多,就这样慢慢地走着。他比我高大半个头,北方汉子壮实的身材,肩膀很厚很宽,身上散发着洗衣液干净的香味,精神利落的短发,胡子也刮得很干净。是我喜欢的样子。在阴柔的“花样美男”泛滥的年代,我一直觉得施瓦辛格那样的肌肉硬汉才是“男人”。回想起刚上大学那会陪同学剪头发,一个男生兰花指一翘:“稍微修一点,千万别跟那个女生一样短!”然后我同学……忍不住咯咯笑起来。
小狼的一句话让我回过神来,他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我听得很清楚,他说的肯定句,不带疑问语气。转过身子,透过阳光我看到了他的眼睛,满满的温暖,让我一下子闻到了春天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