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5年4月24日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社会秩序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