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骑电动车把别人蹭着了,当时就破了点皮,也没流血,带对方去医院检查拍片拿药了,医生当时说第二天就没事了,也不疼了,对方大吼大叫,非要住院,并且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要3万块钱,旁观的人谁劝骂谁,交警当时说碰到这种无赖只有趁空走了,我妈当时被对方扣下的电动车也没要就走了,后来我妈又买电动车在大街上碰到了对方,对方强行又扣车,我妈拉着车,对方爸妈和女儿一起打我妈,我上前拉车,直接把我甩倒至我昏迷被拉到医院,我妈看我被打生气推了对方一下,民警当天下午到了医院,说协商赔偿医药费,第二天去派出所,民警又说医药费需要我方自己承担,说我方也动手了,不行就双方各拘留15天,我方说对方强行扣我们的财产,我们能不拉吗,民警说只有对方打你,你不还手,可以报案,因我方不是当地人,现在该怎么办?人家强行弄我的财产,我们也不能拉,只能报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