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5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继续面向各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高中7名,单位及学科分别是:
县一高(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舞蹈教育教师1名;
县职教中心(5名):旅游教师2名、电子教师1名、机电教师1名、电子商务(会计方向)教师1名。
2、幼儿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高中招聘条件:招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综合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2015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优先。
2、幼儿教师招聘条件:招聘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或其他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普通话等级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应聘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公开招聘到教育系统的高中、幼儿园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分别可享受县财政每月5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
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 427897535
一、招聘计划
1、高中7名,单位及学科分别是:
县一高(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舞蹈教育教师1名;
县职教中心(5名):旅游教师2名、电子教师1名、机电教师1名、电子商务(会计方向)教师1名。
2、幼儿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高中招聘条件:招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综合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2015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优先。
2、幼儿教师招聘条件:招聘湖北省实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或其他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普通话等级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应聘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公开招聘到教育系统的高中、幼儿园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五年内分别可享受县财政每月500元、800元的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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