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周天和二年(567)侨置,治盭厔县(陕西周至县),领周南一郡。。不久废。
二,北周宣政元年(578年)正月,析定州置恒州(治今河北正定正定镇),
隋大业元年(605年),改恒州为恒山郡(治真定县,即今河北正定正定镇)。
武德元年(618年),废恒山郡置恒州,治石邑县(即今河北获鹿县东北万夏村)。四年(621年),恒州治迁还真定。
天宝元年(742年),改恒州为常山郡,十五年(756年),常山郡更名平山郡,乾元元年(758年),废平山郡,复置恒州。
长庆元年(821年)正月,避穆宗讳,改恒州为镇州(仍治真定)。
五代后唐同光元年(923年)四月,以镇州为真定府,建北都(治真定)。十一月,北都迁太原,真定府复为镇州。
五代后晋天福七年(942年)二月,改镇州为恒州(治真定)。
五代后汉天福十二年(947年)五月,契丹以镇州为中京。镇州曾改称镇阳。八月,改恒州为镇州(治真定)。
二,北周宣政元年(578年)正月,析定州置恒州(治今河北正定正定镇),
隋大业元年(605年),改恒州为恒山郡(治真定县,即今河北正定正定镇)。
武德元年(618年),废恒山郡置恒州,治石邑县(即今河北获鹿县东北万夏村)。四年(621年),恒州治迁还真定。
天宝元年(742年),改恒州为常山郡,十五年(756年),常山郡更名平山郡,乾元元年(758年),废平山郡,复置恒州。
长庆元年(821年)正月,避穆宗讳,改恒州为镇州(仍治真定)。
五代后唐同光元年(923年)四月,以镇州为真定府,建北都(治真定)。十一月,北都迁太原,真定府复为镇州。
五代后晋天福七年(942年)二月,改镇州为恒州(治真定)。
五代后汉天福十二年(947年)五月,契丹以镇州为中京。镇州曾改称镇阳。八月,改恒州为镇州(治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