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襄阳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3名,主要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2、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色盲,听力良好;
3、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
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427897535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2、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色盲,听力良好;
3、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
湖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427897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