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忙,也写个长的~
风起的日子
这是真的
初见妍同学是新生开学后的五六天。一次回头张望正好与她清澈的眼睛相遇,她就在我身后那张课桌,目光接触的一霎那,忽然之间心跳加速呼吸困难。也许只是一瞬,但这种神奇的感觉使我在时间感知上出现错觉,就像过了几分钟一样,她嗤的一笑低下头,于是我一上午失魂落魄摇摇欲坠。
80年代中期。生活条件改善了许多,吃饱穿暖已不成问题,但时髦还没有走进这个乡镇中学,男生还是个个灰头土脸,穿着跑偏的裤子,一到下课吱呀我叫,生理和心理上的躁动,让他们举止怪异,就像一群嘶声力竭的小公鸡。而女生也是衣服穿的肥肥大大,头发凌乱,讲究的顶多往脸上擦个雪花膏,天一转冷早早换上了厚棉裤棉袄,圆圆滚滚,老远一看活像一个个风调雨顺的冬瓜。
在我眼里,妍同学和那些女生可不一样,她皮肤细腻,连脖子都那么白皙,还特别爱笑,嘴唇湿湿的,笑起来两边嘴角不对称,显的很调皮。她穿戴整齐得体,印象里始终梳着一个整齐的后辫,头上戴一个亮晶晶的有蝴蝶结的发卡。当然还有那双盈盈秋水般的眼睛,就像清晨薄雾掩映下的湖面,一阵轻风吹过,顾盼流转,意味深长。她不是本地人,父母在我们镇医院工作,她升入中学后从老家转到这里来的。她属于那种宛如仙子,人群中明显清丽脱俗的小姑娘。无论相貌和出身,拿现在的话说,算是个萝莉级别的白富美。
为方便男同学之间称呼,我给她起了绰号:老王,这个绰号在男同学的小圈子里很流行。
老王的出现让我有种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感脚。于是从那以后也有了一份寄托和一份模糊的向往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成了呢?”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身畔有“老王”的身影,心里就不会有失落,哪怕只目光能及,惊鸿一瞥,回味悠长。放长假别的同学不愿开学,而我正好相反,就为了能早点见到她。三年多我和妍同学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因为那个时候男女生可是互不说话,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要说交流也是偶尔的目光交流,即使在学校组织的唱歌比赛上拿第一名,她最多也就多看我几眼,每次目光相对我都努力想从她眼神中解读有用的信息,她都是嘴角一挑然后嗤的一笑低头,之后再没有别的。
有一句名言:爱情和咳嗽一样,是瞒不住人的。有个男同学姓高,有一天凑到我旁边笑嘻嘻的问:你老盯着妍同学看,还给人家起外号,你对妍同学有意思?和高同学不怎么熟,心事被他看穿感觉很尴尬,我红着脸极力否认。高同学不屑的说:这有啥?看上就是看上。瞅了瞅远处的老王又说,妍同学长得挺好看呐,人家家庭也好,爸妈在医院工作。。。一边说话一边把我从头看到脚。我没有在意他眼神中的鄙夷,只是忽然自行惭秽,感觉和老王真的很遥远。
那时刚刚流行汪国真和席慕容的朦胧诗,我也到处抄了一些。记得一次走亲戚请了几天假,回来的时候一下就想起汪国真的那首《剪不断的情愫》:
原想这一次远游
就能忘记你秀美的双眸
就能剪断
丝丝缕缕的情愫
和秋风也吹不落的忧愁
谁曾想 到头来
山河依旧
爱也依旧
你的身影
刚在身后 又到前头
初中生活过得飞快,临近毕业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必须做点什么,要不这几年可都荒废了。给她写封信吧!这个念头一出便如脱缰野马再也控制不住。先用了七八天的时间打了十几页草稿,然后找了一个特别有感觉,特别适合写东西的时刻。记得那是一个初夏的星期六,像极了今天此时此刻。傍晚细雨霏霏,窗外炊烟如雾,大增写作情怀。我拿出早就准备好了的昂贵红色方格纸,又隆重的把自己桌子清理一番,翻出了平时舍不得用的碳素笔,就差焚香沐浴了。正式落笔了又感踌躇:怎么称呼她?老王你好?我呵呵;王晓妍你好?太正式了;晓妍?妍?药量太重,想想都吐,考虑再三,终于写下:王晓妍同学你好。这一起笔再不迟疑,几乎没看草稿,所有句子都像一首唱的烂熟的歌,在心里轻轻流淌而过,一气呵成洋洋洒洒写满了五大页!放下笔拿起信反复通读三遍,只觉百转千回荡气回肠,我看的都快哭了。我郑重的签下名字和年月日把信放进信封封好,但问题来了:怎么给她?
写不完了,吃饭去,明天继续~
风起的日子
这是真的
初见妍同学是新生开学后的五六天。一次回头张望正好与她清澈的眼睛相遇,她就在我身后那张课桌,目光接触的一霎那,忽然之间心跳加速呼吸困难。也许只是一瞬,但这种神奇的感觉使我在时间感知上出现错觉,就像过了几分钟一样,她嗤的一笑低下头,于是我一上午失魂落魄摇摇欲坠。
80年代中期。生活条件改善了许多,吃饱穿暖已不成问题,但时髦还没有走进这个乡镇中学,男生还是个个灰头土脸,穿着跑偏的裤子,一到下课吱呀我叫,生理和心理上的躁动,让他们举止怪异,就像一群嘶声力竭的小公鸡。而女生也是衣服穿的肥肥大大,头发凌乱,讲究的顶多往脸上擦个雪花膏,天一转冷早早换上了厚棉裤棉袄,圆圆滚滚,老远一看活像一个个风调雨顺的冬瓜。
在我眼里,妍同学和那些女生可不一样,她皮肤细腻,连脖子都那么白皙,还特别爱笑,嘴唇湿湿的,笑起来两边嘴角不对称,显的很调皮。她穿戴整齐得体,印象里始终梳着一个整齐的后辫,头上戴一个亮晶晶的有蝴蝶结的发卡。当然还有那双盈盈秋水般的眼睛,就像清晨薄雾掩映下的湖面,一阵轻风吹过,顾盼流转,意味深长。她不是本地人,父母在我们镇医院工作,她升入中学后从老家转到这里来的。她属于那种宛如仙子,人群中明显清丽脱俗的小姑娘。无论相貌和出身,拿现在的话说,算是个萝莉级别的白富美。
为方便男同学之间称呼,我给她起了绰号:老王,这个绰号在男同学的小圈子里很流行。
老王的出现让我有种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的感脚。于是从那以后也有了一份寄托和一份模糊的向往
“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成了呢?”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身畔有“老王”的身影,心里就不会有失落,哪怕只目光能及,惊鸿一瞥,回味悠长。放长假别的同学不愿开学,而我正好相反,就为了能早点见到她。三年多我和妍同学几乎没有什么交流,因为那个时候男女生可是互不说话,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要说交流也是偶尔的目光交流,即使在学校组织的唱歌比赛上拿第一名,她最多也就多看我几眼,每次目光相对我都努力想从她眼神中解读有用的信息,她都是嘴角一挑然后嗤的一笑低头,之后再没有别的。
有一句名言:爱情和咳嗽一样,是瞒不住人的。有个男同学姓高,有一天凑到我旁边笑嘻嘻的问:你老盯着妍同学看,还给人家起外号,你对妍同学有意思?和高同学不怎么熟,心事被他看穿感觉很尴尬,我红着脸极力否认。高同学不屑的说:这有啥?看上就是看上。瞅了瞅远处的老王又说,妍同学长得挺好看呐,人家家庭也好,爸妈在医院工作。。。一边说话一边把我从头看到脚。我没有在意他眼神中的鄙夷,只是忽然自行惭秽,感觉和老王真的很遥远。
那时刚刚流行汪国真和席慕容的朦胧诗,我也到处抄了一些。记得一次走亲戚请了几天假,回来的时候一下就想起汪国真的那首《剪不断的情愫》:
原想这一次远游
就能忘记你秀美的双眸
就能剪断
丝丝缕缕的情愫
和秋风也吹不落的忧愁
谁曾想 到头来
山河依旧
爱也依旧
你的身影
刚在身后 又到前头
初中生活过得飞快,临近毕业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必须做点什么,要不这几年可都荒废了。给她写封信吧!这个念头一出便如脱缰野马再也控制不住。先用了七八天的时间打了十几页草稿,然后找了一个特别有感觉,特别适合写东西的时刻。记得那是一个初夏的星期六,像极了今天此时此刻。傍晚细雨霏霏,窗外炊烟如雾,大增写作情怀。我拿出早就准备好了的昂贵红色方格纸,又隆重的把自己桌子清理一番,翻出了平时舍不得用的碳素笔,就差焚香沐浴了。正式落笔了又感踌躇:怎么称呼她?老王你好?我呵呵;王晓妍你好?太正式了;晓妍?妍?药量太重,想想都吐,考虑再三,终于写下:王晓妍同学你好。这一起笔再不迟疑,几乎没看草稿,所有句子都像一首唱的烂熟的歌,在心里轻轻流淌而过,一气呵成洋洋洒洒写满了五大页!放下笔拿起信反复通读三遍,只觉百转千回荡气回肠,我看的都快哭了。我郑重的签下名字和年月日把信放进信封封好,但问题来了:怎么给她?
写不完了,吃饭去,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