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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回复贴,共1

呵呵。.关于乐林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大叔..嘿嘿


1楼2008-05-12 22:45回复
    http://tieba.baidu.com/f?kz=366988127
    看了这个贴.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感想.
    这个就是百度的笔亲。
    呵呵.


    2楼2008-05-12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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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乐林是一个小公司。但他们对笔笔重视已经达到了一个限度..我个人觉得笔在这个公司会很好的。而老板非常忙。他要忙他自己的事情。整个公司他都要搭理...亲们说公司不作为.我可以理解。因为公司里的人做的的确比较少。也可能因为人少的关系...但老板却是努力的为笔笔的前途着想的。
      大家把笔笔想的太好了。她毕竟还是一个孩子。..我们不能保证她一点错就没有...总之,我期待老板能和笔笔单独谈一次话。.这样把笔心理的心结打开.我想很多事都可以顺利进行的.....


      3楼2008-05-1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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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9.58.80.*
        发现一个问题 : 
        虽然笔畅的代言几乎没有,但是乐林的商业合作重来没有断过! 
        比如跟各种网站合作的下载方式,还有某些新软件推广之类 

        这中间有一个区别,就是这种合作实际上是利用笔畅的影响力——也就是笔迷的点击率,下载率等等 
        而且出来的效果实际上是不利于(至少是不够利于)笔畅的市场推广的, 
        可是说是一个用笔畅的今天卖钱,给笔畅减分的过程。 

        比如说去年弄得视频直播软件,基本上只有笔迷取下,乐林及其合作伙伴是获利了,但是其对笔畅的推广效果远不如pplive的好。 
        又比如百度搜不到新歌乐林不重视,可是一个无名小站却会被推荐给笔迷取下,甚至还是台湾的魔某下载软件。 

        注意:这种只在bibisky论坛和笔吧发布的合作消息和提示,宣传对象注定只是笔迷,而且乐林跟这种精力有限的小公司合作多了,针对大众的宣传就少了,比如百度搜索。 

        能够合作当然也不错,问题是这样的合作余代言到底不同在哪呢?到底能不能给我们最在意的周笔畅带来最大且最实际的利益呢? 
        答案恐怕并不尽如人意。 
        代言和合作同样是都需要花精力去争取,去谈判的。 
        代言要花公司很多精力,合作也不会少,因为这些合作模式在大陆都是创新,当然这种创新是基于笔迷的高度忠诚与热情。 
        不同的是代言笔畅有份,合作,呵呵,用的是笔畅的资源,收益肯定是没得。 
         
         
         作者: 210.77.4.* 2007-12-26 11:28   回复此发言


        4楼2008-06-01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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