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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们谈: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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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没有完整的视频,叫人怎么信?即便目前经过精心剪辑的视频,也无法让人得出那种情况下开枪是正当的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条里规定的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十五种情形,哪条合得上?这份经过精心剪辑的视频同样是重要的证据:它证明警察滥用武器。


1楼2015-05-15 14:46回复
    (退一万步,假定视频完整真实)防暴棍是李乐斌用来打徐纯合的,后被徐夺走用于反击,如果这样就能说明徐纯合的行为对李乐斌构成生命威胁,那么是否同样可以认为李乐斌拿防暴棍殴打徐纯合的时候也是对徐构成生命威胁,因而顺理成章地推出下述结论:如果那时徐纯合手里有枪,也可以将李乐斌一枪毙命而无罪?


    2楼2015-05-1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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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石男: 徐纯合基本不具备威胁警察生命的能力。他与警察的冲突缘起于被非法截访。警察开枪前没有鸣枪预警,开枪也不是为制服徐纯合而是直取其性命。但上述诸条质疑,注定是无力的。专政下的徐纯合案,不会有公正透明的调查,只会有权力单方面定下的调性。专政也不会解释,而是直接给出结论。如今公安部通过央视放出定论,徐纯合案连在法院立案都不可能了。愤怒吗?愤怒。无奈吗?无奈。然后呢?没有然后了。


      3楼2015-05-15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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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立群: 群众质疑:不播出乘客自己拍摄的视频,不许民间对质,那官媒剪辑过的视频就等于是让人闭嘴的【通稿】。警察用棍打、用脚踢徐纯合的画面,为何不播出?真相要经得起质疑和比较。而定性,则应由民间对比各种视频画面、独立调查各方旅客后做出。


        5楼2015-05-1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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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山: 身高180+的警察,制服了一个体弱多病喝了酒的,然后放了他;然后这个喝了酒的踹了警察的门,然后警察拿了棍子,又制服不了这个喝酒的了;打着打着,警察的棍子被喝了酒的抢走,然后警察开枪击毙了喝了酒的。——以上这段话,除了“身高180+”和“体弱多病喝了酒的”暗示了一下强弱对比外,没误导谁吧?


          6楼2015-05-1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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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录者陈宝成: 有媒体人说,剪辑的视频虽不是原始视频,但可证明关键事实,就足以说明真相。这是错误的。法律上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剪辑的视频依次破坏了原始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媒体播放的自然也是剪辑者希望公众看到的视频,因此构成“媒体审判”,实现了引导舆论和干扰调查的目的。


            7楼2015-05-1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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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陈子善: 观看视频的两点疑问,盼指教。一,既然徐全家要去外地,还带了行李,为何在进站过安检时突然发生冲突,然后徐情绪失控?二,我在视频上看到的是警用长棍打徐,未看到徐先扔水瓶。如徐确实先扔水瓶,警就可用长棍打?徐手中并无凶器(抢夺长棍在后),当时警+车站工作人员还不能制服徐?


              9楼2015-05-1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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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露薇: 看了央视公布的视频,个人感觉,并不是徐抢走了警棍,而是警察发现僵持中自己占不到便宜,无法制服徐,所以主动松开警棍,目的是要拔枪,用更厉害的武器威慑徐。徐虽然手持警棍,但是是否对他人和警察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必须开枪才足以消除威胁?


                10楼2015-05-1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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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夙生律师
                  央视对庆安火车站徐纯合被击毙案件的报道有一点绝对是真实的,那就是现场有多处录像监控头,并且还都没坏,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此最令人信服的客观报道就是全程播放,用不着辛辛苦苦剪切和配音讲解,让大家自己看自己评,您看对不对呢?


                  12楼2015-05-1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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