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通知:教务处5.20表白条例 第一条:严禁使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表白,以免造成消防隐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第二条:表白活动持续时间不宜过长,务必于当日24点前结束,以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休息。第三条:禁止表白过程中因争风吃醋演变为聚众斗殴,如经查实,处开除学籍处分。第四条:表白过程注意自身仪表举止,不宜过于投入忘乎所以,有伤学校风化。第五条:表白形式鼓励创新,体现大学生丰富的想象能力和创造力。第六条:要求表白方感情真挚,杜绝玩弄感情现象,培养责任意识。第七条:不主张表白活动铺张浪费,发扬“嚼得菜根,做得大事”优 良传统。第八条:如进行大型表白活动,需在一周前上交策划,经教务处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第九条:如表白失败,不得采取极端行为,希望同学珍爱自己和 他人生命,对此校方将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第十条:买卖不成仁义在,不许霸王硬上弓。
校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