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吧 关注:7,165贴子:557,123

回复:化繁为简 图说案情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顶,佩服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5-05-19 20:37
回复
    平凡:关注到黄洋2号以后尿液的ph值一直稳定在5左右,而根据美国文献有关尿液检测N2的首要条件是尿液取样后必须保存在Ph大于10以上的环境中才能通过气相分析检测,所以,一二审证据中有关尿液中测出N2的结论应是虚假伪造的,尿液证据与杯子的证据一样,都是虚假证据。饮水机水中证据即使存在质谱图,也是无稽之谈,因为根本无法排除环境本底或其他因素产生,何况,根本没有质谱图。所有批捕的证据都存在伪造情况,该案本身就无法作为有罪或轻罪问罪。


    来自iPad17楼2015-05-19 22:15
    收起回复
      顶!楼主辛苦了!谢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5-19 22:35
      回复
        顶楼主,希望有一个正义和客观的交待,这么重的罪,这么严重的错误,居然没有犯罪动机,难以理解!一个这样高智商的人,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么,如果会,什么仇什么怨?再说会没有一点反侦查能力?如果不是他,他为什么要承受这么大的痛,他要保护谁?有什么比生命都重要?有什么黑暗能大过生命,不理解。


        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5-05-19 22:59
        收起回复
          这位网友的名字怎么跟我的姓一样,这会起网名。


          20楼2015-05-20 08:10
          回复
            因为工作,生活,好长时间没来林森浩吧里转了,各位辛苦了!


            21楼2015-05-20 08:16
            回复
              楼主辛苦了!赞一个!


              22楼2015-05-20 11:40
              回复
                辛苦了,顺便麻烦以后做图的时候别光选对林森浩有利的证据,把对林森浩不利的证据顺便往上放一下。当然了,写不开。这吧YY能力如此之强,不去写小说确实可惜。


                23楼2015-05-20 16:02
                收起回复
                  还有种可能,凶手雇佣了不同类型的人,对黄洋投了各种不同类毒物.


                  IP属地:辽宁24楼2015-05-20 19:48
                  收起回复
                    楼主辛苦了,大赞!极顶!


                    来自手机贴吧25楼2015-05-21 07:20
                    收起回复
                      就喜欢看你们那自欺欺人的煞笔而又无助的样子。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26楼2015-05-21 07:51
                      收起回复
                        先顶再看…


                        IP属地:湖北来自手机贴吧27楼2015-05-25 06: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