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小区内安全、监控设施出现故障不能运行的情况,经本区域内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共同认定后直接提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破冰】:就目前来看,很多小区由于物业费收取困难,因此在监控探头的问题上经常会出现“扯皮”现象。“业主认为这些费用不该由他们出,而物业管理公司又拿不出这些钱来对监控探头维护或更换,因此僵持下来后,就出现了监控探头无人管的情况。”上述工作人员说,其实,小区公共设施确实要维修的,物业公司是可以申请启动公共维修基金。“但有个条件,那就是必须要有小区三分之二业主要同意,这也主要是为了避免公共维修基金被违规滥用。”
【律师】:房屋若没有公共维修资金 费用应该全体业主分摊
实践中处理的程序一般为:通过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调,物业公司可以以召开会议的形式或其他方式,召集全体业主交纳维修费用。若有部分业主仍不交纳费用,则已交费用的业主或物业公司可以先行垫付全部费用,维修完毕后已交费用的业主或物业公司再对未交费用的业主进行起诉追偿。
【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区业主财物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只要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财产失窃,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有明显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财物被盗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比如保安人员是否脱岗,监控系统是否全面良好运作,可疑人员是否被盘查询问等。如果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疏于履行职务,没有对来访的人员进行登记,监控录相没有监录,门卫也没有发现,说明物业管理公司在人防和技防方面都没有尽到责任,因此被盗的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主张权利,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其他】:关于监控探头,目前市面上的红外探头,其实并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红外功能,因为此类摄像头内嵌有一圈小灯泡,借助其发出的亮光才能在夜间工作,与真正的红外感应不同,因此效果也不是非常理想。“我们并不提倡所谓的‘红外探头’,而强调监控探头的辅助光源要好。”而对于住户能不能自己安装监控设备的问题,朱昌云表示,公安部门不仅不反对,还非常支持。市民在自己家安装监控设备,不仅有利于家庭安全,对公安机关破案也有很大帮助。市民在自己的住所上安装监控设备,用于保护自己的车辆,法律上对此没有明文禁止。“当然,安装监控设备不能用于非法目的,不能侵犯他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