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假注意事项(根据校学字[2002]第17号文件第三条之规定)
1.学生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病假需附有关证明材料,请假期满要逐级销假;
2.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3.由于请假造成的误课、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4.未经请假,擅自外出或逾期不归者,按《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1.学生原则上不准请事假,病假需附有关证明材料,请假期满要逐级销假;
2.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3.由于请假造成的误课、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4.未经请假,擅自外出或逾期不归者,按《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