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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会帮她?)东莞黑医院害死我女儿还殴打家属至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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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全民火爆之十万个冷笑话
东莞黑医院害死我女儿还殴打家属至2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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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SHH77F 楼主
2015-05-24 01:28
  求您一定看完我说的。我叫刘裕霞,女,汉族,1990年5月2日出生,住址,广东省五华县河东镇宝瑞村高寨.我女儿周韦彤1岁两个月,2015年5月4号早上8.30在清溪医院儿科诊断为手足口病,清溪医院要我们住院治疗,我小孩是樟木头石新医院出生的,所以我们想着去石新医院办理住院.
  到了石新医院,医生却以疱疹性咽峡炎来医治,5.4十点半打完吊针后我女儿有轻微抽搐,医生说没事.5.5号较为严重多次告知医生,医生还是说没事,5.6号上午11点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医生拖到13点才说病危要转院, 下午一点半出发去东莞市东华医院。2.30到达时我女儿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死亡证明是因手足口病导致的,主治医生至发生事情至今未能出面解释,院长也不予出面解释。对我们说每年死20-30个,难道每个人都需要院长出面解释吗?
  石新医院雇请社会人员当着大量公安民警面前殴打我们家属,打到骨折,推卸责任不说,拖延时间篡改病历,他们不仅不给我们说法还打我们家属!这是什么天理?可怜我的女儿,我现在每晚做梦都梦见她,以后的日子叫我怎么活?
  我们觉得孩子死的冤枉,是因为:
  1、石新医院管床医生李金庆于2014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质,根据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之规定,李金庆不能独立执业。然而在石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独立诊断、治疗均是李金庆一人完成,所有医嘱均是李金庆一人下达。同时,石新医院属于二级甲等医院,显然不属于初级医院助理医师可以独立执业的范畴。
  2、医院在自身不属于东莞市38家定点手足口病防治医院范畴的情况下,故意掩盖“手足口”病的诊断,错误诊断为“疱疹性咽峡炎”,以达到收治目的。治疗中又没有采取相对隔离的措施,更没有将病人引导到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诊治,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条例》之规定。
  3、石新医院《出院记录》存在2个版本,一是转诊给东华医院的《出院记录》,二是复印给患者家属的《出院记录》,关于出院时状况,二者记载完全不同,而且互相矛盾,不排除石新医院为推卸责任而篡改病历的情况。
  石新医院病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5-24 09: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