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存在
by 汪峰
Hush (via fb):
我后来稍微比较理解了,那种不甘,可能是源於自身的存在被别人否定的关系。但那终究只是「自身」的存在,而不是「本我」存在。本我存在从来都不会消失,消失的只是被恶意抹去的「自身」,那是一种他我,一种物品一样地、只不过长成人型一般的质量存在,或只是抽象的映像存在,就像一张被烧毁的照片。
从来没有人可以否定或抹去另一个人的本我存在,我们也从来不需要透过他人来感觉本我的存在。说穿了,那只是互动上的一种需要与被需要。被需要了,那种索求的心意进到心里面,我们就以为自己有功用了。因为自己有了功能,因此存在的意义开始运作。
因为你知道有人会走进你的心里拿东西放东西。
但是我们从来都不需要透过这样的行为,来感觉到,原来自己心里有那样一个房间、原来那房间里的种种可以怎麼摆、原来房间这样整洁这样乱。
其实我们一直都是知道的。
那个房间一直都存在,一直都是我们最无需防备的空间。没有人可以占据。对这身皮囊以外的所有人来说,那个房间,都只是一间客房。
(好了,存在说得太多就会完形崩坏。不如来听存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