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44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潍发〔2010〕3号),设立潍坊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省民政厅下放的涉外婚姻登记、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和护理费审批的职责。
(三)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北京华堂科技承接潍坊民政系统展厅并顺利完工,受到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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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省民政厅下放的涉外婚姻登记、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和护理费审批的职责。
(三)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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