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的各个小区业主,你的装修管理费退了没?赶快去退,要过期了!
大家有见过这样一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吧?他和南区办事处,和南郑县物价局是一家人,如同哥三好!
5月25日早到南郑县物价局去找领导,单位工作人员说对 “金地阳光花园的物业乱收费问题” 的处理已下批文,责令“汉中乐美佳物业公司”退还业主2013年5月到2015年4月底的装修管理费,可物业公司没有公示物价局的批复,假装不知道(没公示),为啥呢,因为退钱是有效期的!
南区呢?不知道吃了啥好处了,处处跟到物业狼狈为奸!
我相信在南郑县各个小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在这呼吁你们赶快去找物价局和你们的物业,退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