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一篇批判心灵鸡汤的文章,被一些朋友质疑。有人说:你讨厌心灵鸡汤,是你的自由,我喜欢心灵鸡汤,是我的自由,你觉得鸡汤有毒,我觉得鸡汤有益,你觉得鸡汤肤浅,我觉得鸡汤温暖,这就像有人讨厌抽烟喝酒,有人喜欢抽烟喝酒,两者之间,井水不犯河水,我的自由并未伤害你的自由,为什么不能并行不悖、和平共处呢,你不是一贯讲究世界原本多元,参差多态乃是幸福之源吗?
我批判现象,尊重个体。我的朋友圈,至少有十位心灵鸡汤的忠实拥趸,譬如我弟弟,有时一天能喝十碗鸡汤,可见需求之高、胃口之好,我从未拉黑一人,甚至从未口出恶言,嘲讽或批评,这足以表示我的尊重。
需要注意的是,那位朋友拿多元论为心灵鸡汤辩护,不过他的逻辑,却不像多元论,而近乎相对主义。这便引出一个经典问题:多元论如何才不会滑向相对主义的思维沼泽?
先说定义。多元论认为世界由多种本原构成,终极真理与价值,绝不止一个,它的反义是一元论。相对主义认为世间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所有价值规范的效力只能相对成立,此地为是,彼地为非,今日为是,明日为非,它的反义是绝对主义。前者是一个中性词,后者则略含贬义,不过论影响力,却不弱于前者。现实当中,相对主义的足迹遍及四野,譬如在法学界,便有一种说法曰“相对合理主义”,以此理论,可以论证刑讯逼供等具有一定合理性,其贡献不该一笔抹煞。
从定义来看,多元论与相对主义泾渭分明,风马牛不相及,然而,由于一元论与绝对主义的亲缘,多元论则被迫与相对主义挂钩,二者交织、缠绕、纠结,如胶似漆,剪不断理还乱。虽然多元论者极力否认、撇清他们与相对主义的关系,有时却属一厢情愿。以赛亚·伯林作为弘扬多元论的一代宗师,将价值多元论引入自由主义理论,从不认为自己是相对主义者,其批评者如列奥·施特劳斯却指出:“伯林的表述就是自由主义危机的标志性文献——此危机源于自由主义已抛弃了其绝对主义根基,而且试图变得完全相对主义化。”桑德尔认为,尽管严格说来伯林不是相对主义者,但是“他的立场极其危险地近似于建立在相对主义的困境之上”。如果这些批评者不是无中生有的话,足见多元论与相对主义的亲近。
事实上,多元论与相对主义,有两大本质区别。多元论所主张的价值,不可共量,不可化约,倘能共量和化约,则不存在多元,终将化作一元。这些价值,属于不同领域,不同维度,它们之间缺乏一把共通的标尺。如民主与法治,民主决定了权力归谁所有,法治决定了权力如何运行,都与权力有关,却只是交叉,而不可等同。对此,马克思·韦伯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诸神之争”。试想,各大宗教的神灵,人种不同,语言不通,教义不通,那还怎么比较呢?相对主义则要求各种价值之间可以比较,如此才能得出这些价值“一样好”的结论。
进一步讲,多元论所主张的价值,有一个底线,即这些价值,属性都是良善,如自由、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等,如果把法西斯、奴隶制、种族主义等加入进来,多元便无法共存。质言之,多元论只可能发生在“诸善之间”。相对主义则不然,它常常混淆善恶,如相对合理主义对刑讯逼供的态度。打个比方,多元论是诸神之多元,相对主义则引进魔鬼,令神魔共舞。由此可知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多元论有限度,有边界,相对主义则无限度,无边界。
多元论与相对主义的距离之远近,正取决于这个底线。丧失了底线,让邪恶的价值渗入诸善之间,以至善恶共存,用多元为恶辩护,这不是多元论,而是相对主义。譬如,你主张民主至上,我主张法治至上,二者共存,这是多元论;你主张民主至上,我主张独裁至上,二者共存,则是相对主义。用多元论化解诸善之间的紧张关系,这叫宽容,用相对主义化解善恶之间的紧张关系,这叫纵容,前者可能通往光明,后者必将通往黑暗。
对多元论而言,这个底线,性命攸关。多元论者自然不能唯我独尊(那是一元论),同样不能无限宽容,它必须尊重诸善之间的价值,却必须反对诸善之下的价值,一旦被后者腐蚀,如证成了“独裁与民主并无好恶之分”“独裁具有一定必要性”,那么多元论的阵脚便开始混乱,根基便开始动摇。
话说回来,能不能用多元论为心灵鸡汤辩护呢?这还得言及底线。心灵鸡汤的底线,在于它是一味药,而非毒,它所包含的营养,应该高于渣滓与毒素。打破了这一底线,批判势在必行。如你所见的现实一幕,某些流行的心灵鸡汤,不是予人抚慰,而是予人麻醉,不是催人奋进,而是催人犬儒,这哪里还是鸡汤呢,分明是安眠药甚至鸦片,倘为其辩护,不啻是中毒的表现。
我批判现象,尊重个体。我的朋友圈,至少有十位心灵鸡汤的忠实拥趸,譬如我弟弟,有时一天能喝十碗鸡汤,可见需求之高、胃口之好,我从未拉黑一人,甚至从未口出恶言,嘲讽或批评,这足以表示我的尊重。
需要注意的是,那位朋友拿多元论为心灵鸡汤辩护,不过他的逻辑,却不像多元论,而近乎相对主义。这便引出一个经典问题:多元论如何才不会滑向相对主义的思维沼泽?
先说定义。多元论认为世界由多种本原构成,终极真理与价值,绝不止一个,它的反义是一元论。相对主义认为世间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所有价值规范的效力只能相对成立,此地为是,彼地为非,今日为是,明日为非,它的反义是绝对主义。前者是一个中性词,后者则略含贬义,不过论影响力,却不弱于前者。现实当中,相对主义的足迹遍及四野,譬如在法学界,便有一种说法曰“相对合理主义”,以此理论,可以论证刑讯逼供等具有一定合理性,其贡献不该一笔抹煞。
从定义来看,多元论与相对主义泾渭分明,风马牛不相及,然而,由于一元论与绝对主义的亲缘,多元论则被迫与相对主义挂钩,二者交织、缠绕、纠结,如胶似漆,剪不断理还乱。虽然多元论者极力否认、撇清他们与相对主义的关系,有时却属一厢情愿。以赛亚·伯林作为弘扬多元论的一代宗师,将价值多元论引入自由主义理论,从不认为自己是相对主义者,其批评者如列奥·施特劳斯却指出:“伯林的表述就是自由主义危机的标志性文献——此危机源于自由主义已抛弃了其绝对主义根基,而且试图变得完全相对主义化。”桑德尔认为,尽管严格说来伯林不是相对主义者,但是“他的立场极其危险地近似于建立在相对主义的困境之上”。如果这些批评者不是无中生有的话,足见多元论与相对主义的亲近。
事实上,多元论与相对主义,有两大本质区别。多元论所主张的价值,不可共量,不可化约,倘能共量和化约,则不存在多元,终将化作一元。这些价值,属于不同领域,不同维度,它们之间缺乏一把共通的标尺。如民主与法治,民主决定了权力归谁所有,法治决定了权力如何运行,都与权力有关,却只是交叉,而不可等同。对此,马克思·韦伯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诸神之争”。试想,各大宗教的神灵,人种不同,语言不通,教义不通,那还怎么比较呢?相对主义则要求各种价值之间可以比较,如此才能得出这些价值“一样好”的结论。
进一步讲,多元论所主张的价值,有一个底线,即这些价值,属性都是良善,如自由、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等,如果把法西斯、奴隶制、种族主义等加入进来,多元便无法共存。质言之,多元论只可能发生在“诸善之间”。相对主义则不然,它常常混淆善恶,如相对合理主义对刑讯逼供的态度。打个比方,多元论是诸神之多元,相对主义则引进魔鬼,令神魔共舞。由此可知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多元论有限度,有边界,相对主义则无限度,无边界。
多元论与相对主义的距离之远近,正取决于这个底线。丧失了底线,让邪恶的价值渗入诸善之间,以至善恶共存,用多元为恶辩护,这不是多元论,而是相对主义。譬如,你主张民主至上,我主张法治至上,二者共存,这是多元论;你主张民主至上,我主张独裁至上,二者共存,则是相对主义。用多元论化解诸善之间的紧张关系,这叫宽容,用相对主义化解善恶之间的紧张关系,这叫纵容,前者可能通往光明,后者必将通往黑暗。
对多元论而言,这个底线,性命攸关。多元论者自然不能唯我独尊(那是一元论),同样不能无限宽容,它必须尊重诸善之间的价值,却必须反对诸善之下的价值,一旦被后者腐蚀,如证成了“独裁与民主并无好恶之分”“独裁具有一定必要性”,那么多元论的阵脚便开始混乱,根基便开始动摇。
话说回来,能不能用多元论为心灵鸡汤辩护呢?这还得言及底线。心灵鸡汤的底线,在于它是一味药,而非毒,它所包含的营养,应该高于渣滓与毒素。打破了这一底线,批判势在必行。如你所见的现实一幕,某些流行的心灵鸡汤,不是予人抚慰,而是予人麻醉,不是催人奋进,而是催人犬儒,这哪里还是鸡汤呢,分明是安眠药甚至鸦片,倘为其辩护,不啻是中毒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