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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洛工业园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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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发一下《伊洛工业园区动迁居民住房安置工作方案(试行)》洛伊洛文(2012)64号 ?
这个文怎么搜都搜不到?


IP属地:内蒙古1楼2015-06-01 10:46回复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伊滨区政府核实,一、拆迁时间问题。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内,原则上是先安置后拆迁。目前9号安置小区及3号安置小区一期,将于下半年交付使用,李村镇石罢村及武屯、诸葛镇西白塔将陆续开展整村拆迁安置工作。另外根据道路市政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若涉及到农宅拆迁,会提前通知相关乡镇。二、补偿标准问题。1、房屋补偿与奖励。按照伊滨区征迁政策规定,对于有合法手续居民住宅补偿政策如下:对于2014年1月1日前开始实施的拆迁项目,按《洛阳新区拓展区撤村并城征地拆迁补偿实施细则》(伊滨文【2014】14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补偿:砖混楼房按每平方米480元、砖混平方按每平方500元标准予以补偿。对于2014你那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的拆迁项目,按《伊滨区征收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拆(搬)迁补偿实施细则》(伊滨文【2014】37号)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补偿:砖混楼房第一层按每平方米580元、砖混楼房第二层按每平方米560元、砖混楼房第三层按每平方米540元、砖混楼房第四层及以上按每平方米280元、砖混平房按每平方米580元标准予以补偿。同时并按照《伊洛工业园区和谐征迁奖励政策》(洛伊洛文【2012】14号)文件规定对能够维持现状、没有任何加建行为,且符合一户一宅的农户,以宅基证证载有效面积给予以下奖励:对于空宅基地,按照证载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奖励;对于原状为一层或二层房屋的,除对实际房屋按照标准补偿外,对宅基地上已批未建部分给予奖励。一层、二层未建部分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0元奖励;对二层以上房屋,除按照标准补偿外,另按照屋顶垂直投影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奖励;对原有房屋附属物及装饰装修给予每平方米150元的打包奖励。另外,按时丈量、签订协议、房屋拆除的,还可享受入户丈量奖、签订协议奖、房屋拆除奖。2、土地补偿。伊滨区征地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目前我区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的区片地价为5.5万元/亩,分配办法是3.17万元/亩发放到被征地农户,2.33万元/亩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资金原则上存入区财政局指定账户,享受“双千斤”惠民政策。集体资金收益原则上要用于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解决社区(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入住后物业管理、新增人口、无地人员等问题,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具体分配办法在镇监督下由各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研究确定。三、有关安置问题的回复。伊滨区城市规划区涉及李村镇、诸葛镇35个行政村,111022人,共建设10个安置小区。安置标准为:1、涉迁被征地农民,每人可享受40㎡安置价(570元/㎡)。2、原籍在本村、有宅基地有房产的非农业人口,每人可享受40㎡的政策成本价(1000元/㎡),每户最多不超过120㎡。感谢您在以后的日子里对我们的工作继续关注,如果有疑问,请拨打伊滨区撤村并城办公室电话69660875.


    3楼2017-10-2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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