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我走啊走啊,直到走得快让我发疯,还是什么也没有。我到了厄瓜多尔境内,那里的情况更糟。有时我补点碎铜烂铁——我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补锅匠——或者帮人跑跑腿,或者打扫猪圈。有时我——噢,我根本就不知道干些什么。后来终于有一天——”
那只纤瘦、棕色的手握成了拳头,突然一拍桌子。琼玛抬起头来,关切地望着他。他的脸颊对着她,她可以看见他太阳穴上的一根血管就像一只铁锤,迅速而又不规则地敲击着。她弯腰向前,把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胳膊上。
“别再讲下去了,这事谈起来都让人觉得可怕。”
他带着怀疑的目光凝视着那只手,摇了摇头,然后从容不迫,接着说道:“后来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走江湖的杂耍班子。你记得那天傍晚见到的那个杂耍班子吧。呃,跟那差不多,只是更加粗俗,更加下贱。那个杂耍班子在路旁搭起帐篷过夜,我走到他们的帐篷跟前乞讨。呃,天气很热,我饿得要命,所以——我昏倒在帐篷门口,就像一个束胸的寄宿女生。所以他们把我弄了进去,给了我白兰地,还有吃的等等。后来——第二天早晨——他们对我提出——”
又是一阵沉默。
“他们想找一个驼子,或者某个怪物,可以让孩子们对他投扔桔子皮和香蕉皮——找个让他们哈哈大笑的东西——那天晚上你看见过那个小丑——呃,那一行我干了两年。
“呃,我学会了各种把戏。我还没那么畸形,但是他们有办法,给我做了一个驼背,并且充分利用这只脚和这只胳膊——而且那里的人们并不挑剔,他们很容易就能得到满足,只要他们有个活人可以糟蹋就行——那套傻瓜装束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唯一的麻烦是我经常生病,不能表演。有时,如果班主发了脾气,我的那些旧伤发作时,他也会坚持让我进场表演。
而且我相信人们最喜欢那些晚上的演出。我记得有一次,演出进行到了一半时,我疼昏过去了——在我醒来以后,那些观众围到我的身边——踢我,骂我,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