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 子的兼爱说及与儒家仁爱是有差异的。墨子以“兼”与“别”相对,儒家被其称为“别士”。儒家主张“以己度人”,因爱自己推而爱他人。“己”与“他”之间是 有差别的。墨子认为这种差别观念是人间罪恶的根源。当自己与他人有利益冲突时,则他人就成为我的牺牲品。故墨家认为儒家的仁爱是不彻底的,而墨家要强调的 是无差别的平等之爱,即“兼爱”。兼爱是墨家最重要的思想,认为人类的罪恶源自人的自私自利,故必须“以兼易别”来改变,墨家批判了儒家有差等的爱,墨家 兼爱立意极高但不切实际,“非攻”思想也由兼爱引申而来。
与兼爱说相对应的,墨子提倡“交相利”。他认为交 相利的起点是要保证每人的“生利”(生存的权利),即“衣食者,人之生利也”,“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 是人民的三大巨患。他认为珍惜财物是交相利的基础,即“今王公大人有一牛羊之财,不能杀,必索良宰;有一衣裳之财不能制,必索良工”。为什么要求良宰良工 呢?墨子说了是“恐其败财也”。交相利还要从实际效用出发,用财、用物都应获得实际利益,收效应超过支出,即“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 者,圣王弗为。”交相利还表现在上下调和,墨子主张上下、贵贱、君臣、国与国、父子、兄弟之间都要“调和”。“调和”才能使人平安无事,各得其所。儒家认 为义利不相容,而墨子认为:“义,利也”,墨子的“利”不是一己私利而是全人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