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认识从广州回陕西女甲,开始说在中山开厂,想在陕西发展,本人电工对灯具算是同行,口头协议合伙,做新楼盘小区临时简艺棚卖灯。协议为女甲负责供货,本在临时简艺棚卖灯(本出资租赁临时铺子五个月一万元,)开始销售先抽走自己的租铺费一万元。后期利润两人五五分。一万元已交对方租铺子,等了一个月可以搭棚子了,双方买搭棚子材料1000元左右,女甲买材料2000多(全无票据)。这两天棚子已经搭棚子,开始安装灯具时本感觉双方矛盾太多,女甲对待合伙人本没有图片内容,好多都没有让我知情和决定权平等权,连夜写了份合同,对方看了我写的草稿合同,说合同只约束了女甲。我说草稿合同可以添加和修改,再电子版打印。最后又冒出一个售灯外围要和我们来分后期的利润部分。到最后,因对方就合伙做灯饰的事隐瞒的事,我提出退出。若女甲不能退还我投入的资金,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跪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