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出入场地点开出。如果利用换人犯规战术来破坏对方进攻机会,可判黄牌。球员如触犯上述事项,判给对方球队任意球,该任意球须在犯规队员出入场地点开出。
22 裁判员:
1) 进入比赛场地,既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当他离开比赛场地后,其职权随即终止。
2) 在比赛进行中,以及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主裁判员均有判罚权。
3) 主裁判员在比赛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
裁判员因当:
a) 执行规则;
b) 避免作出裁判员认为反而使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 记录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发生的事情;
d) 如比赛中没有计时员,则主裁判员应负责计时员的工作;
e) 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主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竞赛委员会;
f) 从他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粗暴或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予警告,经警告后仍坚持其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
g) 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h) 如主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快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受伤队员能够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者,不得在场上护理;
i) 主裁判员认为队员在恶劣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时,应罚令其出场;
23 记录员:每场比赛设记录员一名,负责记录比赛过程及监督换人程序和计算比赛时间。
24 比赛开始
1) 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币方式选定场地和开球,胜队有开球或挑边的选择权。比赛应有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定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但不准直接射门。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3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如有球员犯规,裁判员将重新开始比赛。开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如果触球,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这种犯规行为发生在罚球区内,则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6米线上踢间接任意球。
2) 在进一球后,应由失球队的一名队员按上述同样方式重新开始继续比赛。
3) 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一名队员开球。
4) 球赛如有中断或争议时,裁判员在最近中断球赛处用坠球法(坠球当球在比赛中,球还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由于规则中未规定的任何原因,除非立即停止比赛,否则不能处理意外事件,在必要的暂停之后,以坠球的方式重新开始比赛。)继续比赛。
25 无人防守区:在禁区内设置区域(以球门线中心为圆心,1米为半径画一个场内半圆),在进攻方控球时禁止防守球员入内,如防守球员进入则判进攻方罚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