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日那天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张机票,一张到纳木错的机票。
11年年初的时候,我刚接触英雄联盟,那一年,我疯狂的爱上了IG,一如我爱阿葵。
那时候我刚毕业半年,整天在外面跑销售,而闲暇之余,我都在玩英雄联盟。但是这是很痛苦的,你要知道,就算前一天十连跪,第二天依旧要对着客户笑脸相迎。
阿葵比我小两岁,很清秀,初见她的时候,在网吧,她扎着一头马尾,一身浅蓝色的长裙,坐在进门左转第三排最后一个位置,像一朵孤独的葵花。
那一排除了她都是空座位,我毫不掩饰的坐在了她旁边,她瞥了我一眼,没说话。
我看到她的桌面正是英雄联盟,或者叫LOL。那时候LOL并没有现在这么流行,那时候网吧里一眼望去,
全是玩dota的,他们不屑于玩LOL,甚至于谩骂LOL的玩家,“盗窃者”、“弱智游戏”“垃圾”。似乎玩LOL就应该被判10年,20年,甚至于无期,死刑。仿佛天下间最恶毒的语言都被用来形容玩LOL的人们,似乎只要你碰了这款游戏,你就是十恶不赦。
她看到我也打开了LOL,终于忍不住和我说起话来,瞬间就没有了女孩子的矜持,你知道的,英雄联盟就是这样神奇,它能让两个陌路相行的人走到一起,也能让他们刀兵相见。
我不喜欢她去网吧,我喜欢安静。她不喜欢在家,她喜欢热闹。就像我喜欢IG,她喜欢WE一样。
她问我那为什么那天我会在网吧啊,我说,“我家停电啊。”
那一年IG拿下了WCG中国赛区英雄联盟冠军,而WE是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