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6还是学生,于2015.7.18凌晨3时许,在收费岗亭被人殴打(不下2人),其中,宝山派出所的看到不但没有制止,反而还在旁边观看,报警之后,无非就是问一下有没有事,后来,打人者过来(应该是和警察内部有关系),没说几句就完事了,对此,我表示不服,难道我被人打就这样算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干嘛的?最少也要拘留吧?
希望有人站出来为我说句话…如果能曝光此事就更好了!警察就应该公私分明!袒护算什么?我白白被打啊?(左眼视力被打到下降)
我只希望得到合理的结果,
希望有人站出来为我说句话…如果能曝光此事就更好了!警察就应该公私分明!袒护算什么?我白白被打啊?(左眼视力被打到下降)
我只希望得到合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