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奖学金
1.奖金等级标准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一等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学年,获奖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3%。
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500元/学年,获奖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8%。
三等奖学金金额为800元/学年,获奖名额为班级总人数的15%。
2.评定标准:
一等奖学金:学年考试考查课平均加权成绩不低于90分;
二等奖学金:学年考试考查课平均加权成绩不低于80分;
三等奖学金:学年考试考查课平均加权成绩不低于75分;
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其中,加入加权平均积分的课程范围为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取得劳动部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办鉴别确认),初级每证加1分,中级每证加2分,高级每证加3分。其中,取得的毕业必备基本资格证书不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五级计分制换算为百分制的标准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