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更加严峻,需求下滑,产能过剩,煤价持续下跌,国内煤企亏损程度不断加剧。
面对残酷的市场,晋煤作为山西省五大煤炭集团之一也未能幸免,今年3月份、5月份煤炭两次降价,导致集团公司全年减收23亿元,同时国家取消化工企业电价优惠政策,又增加成本13个亿,企业经营举步维艰,面对如此困境,集团公司本着“一切为了企业发展,一切为了员工利益”的宗旨,本着优先保障井下员工收入、优先保障生产员工收入的原则,按照“井下人员、生产人员、后勤人员、机关人员、管理干部”的保薪次序,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调整集团公司薪酬分配办法,在集团机关率先推行内部休假制度,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薪酬调整办法
1.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机关部室完不成2015年经营指标,造成工资总额下降时,在严格执行《晋煤集团关于印发2015年绩
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晋煤集人字〔2015〕68号)文件规定的同时,根据2015年工资总额预算指标,集团公司各单位二次分配时井下、地面生产、机关(含科队级)和后勤服务以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1:2:3:4的比例调整工资总额。
2.各类人员应付工资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保底核定总额,离岗人员应付工资低于基本工资时按基本工资保底。
3.2014年11月以后离岗的处级人员按年初核定标准加当年考核确定工资总额,2014年11月以前离岗的处级人员薪酬标准与在岗人员同步下浮,下浮后薪酬低于同职级2014年11月以后离岗处级人员的就高执行。
4、各单位发生上述第1条情况时,在薪酬调整后,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内部休假、轮休、轮岗、待岗培训等办法,以减轻员工工作压力,缓解工资成本。
省外子公司、太原煤气化集团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集团机关及经费包干单位内部休假办法
(一)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及经费包干单位(新闻中心、林业公司、蓝焰文工团、职教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党校、离退休管理中心、技术中心、太原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深圳办事处、佐民公司、顺民公司、普惠德源公司、社保中心)所有在岗员工(含处级以上干部,不含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用工)适用本办法。
(二)休假假期
1个年度内在岗员工可内部休假1个月(或21个制度工作日),内部休假应在1个年度内集中休完,如遇特殊情况,最多分两次休完,本年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