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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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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5-07-24 14:53回复
    学校科技成果丰硕,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十一五”以来,主持国家级各类项目1100余项。管华诗院士领衔完成的项目“海洋特征寡糖的制备技术(糖库构建)与应用开发”,获200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十一五”以来,学校另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6项、省部级科技奖励66项、人文社会学科省部级奖励61项。被 SCI、EI、ISTP等三大收录系统收录论文13000余篇,学校在地球科学、植物与动物学、工程技术、化学、材料科学、农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环境学与生态学等8大学科(领域)跻身美国ESI全球科研机构排名前1%。“十一五”以来,申请发明专利1227项,授权发明专利726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3项。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建校百年前后,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本世纪中叶或更长一段时间,立足海洋强国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通过强化建设和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全面跨越,力争使学校跻身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更新时间:2014年9月)


    5楼2015-07-2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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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孙也刚 校 长:于志刚 党委常务副书记:张 静
      副 校 长:董双林 副 校 长:李巍然 副 校 长:闫 菊
      副 校 长:李华军 总会计师:王剑敏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卢光志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陈锐


      6楼2015-08-0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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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
        党委行政

        直属单位


        7楼2015-08-0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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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3号(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第九届党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中国海洋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7月15日教育部第2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4年10月11日


          8楼2015-08-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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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章程
            序 言
              中国海洋大学创建于1924年,历经私立青岛大学、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等几个办学时期,于1959年发展成为山东海洋学院,1988年更名为青岛海洋大学,2002年更名为中国海洋大学,2001年成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 。
              学校秉承“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的创校宗旨,遵循“强化发展特色、协调发展综合,以特色带动综合、以综合强化特色”的学科发展思路,坚持“重特色、求质量,先做强、再做大”的总体发展策略,“特色立校、科学发展、树人立新、谋海济国”,发展成为学科门类齐全、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的高等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为国家海洋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特殊贡献。 


            9楼2015-08-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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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规范办学行为,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权益,实现办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国海洋大学,中文简称为中国海大,英文译名为OCEANUNIVERSITYOFCHINA,英文名称缩写为OUC 。
                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青岛市松岭路238号。学校设有崂山校区、鱼山校区和浮山校区,地址分别为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青岛市鱼山路5号和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在校区外也设置实习、实训场所和教学、研究机构。
                第四条 学校由国家举办,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基本职能。
                第七条 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以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第八条 学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崇尚学术、谋海济国”的价值追求,以“跻身于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行列”为发展方向,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九条 学校的校训是“海纳百川,取则行远”。


              10楼2015-08-0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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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2015年招生体检标准


                11楼2015-08-1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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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制定本标准。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检查并明确诊断)。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12楼2015-08-1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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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可不予录取的专业(类)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地质学、环境工程、工业设计、水产养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运动训练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大气科学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海洋经济学、物流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保密管理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


                    13楼2015-08-1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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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类)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海洋科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大气科学、海洋技术、生态学、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环境科学、旅游管理、运动训练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类)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者,不宜就读的专业(类)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大气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地质学、环境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水产养殖学、药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保密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科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地质学、环境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水产养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药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工业设计、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药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英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新闻传播学类、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法学、教育技术学、新闻传播学类、音乐表演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药学专业。
                      特别提醒:考生被录取到上述不宜就读的专业后,将会在专业学习、就业等方面遇到巨大困难,因此,考生在填报上述专业时务必三思而后行,若坚持填报,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楼2015-08-1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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