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江教体教〔200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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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初中2008级复课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片区教育督导室:
随着学校房屋鉴定基本完成和各地支援的板式房、帐篷陆续到位,在5月26日对高三全面复课的基础上,我们将尽快组织初三复课工作。结合我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复课安全工作的通知》(江教体教〔2008〕3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初中2008级复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2008级复课的要求
1、复课工作要坚持“确保师生安全、尊重学生自愿、积极稳妥推进、一校一策”的原则,保证复课工作安全、有序。
2、严格执行“三个不复课”精神,即:对教学设施险情不清的不复课,没有排除险情的不复课,没有应急预案的不复课。
3、上课必须在经鉴定后“可使用”的教学楼一楼或板式房,学生住宿必须在户外帐篷或板式房。
4、复课后的设施设备检测、卫生防疫、安全教育等工作按我局江教体教〔2008〕34号文件要求执行。
5、为保证初三毕业学生进入高一级学校的公平性,各校应尽最大努力积极复课,如个别学校无法复课,可将学生转移到异地复课。
6、结合全市各校复课准备情况,我局将对复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二、复课工作预案要点
1、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情况
2、预期复课时间安排
3、复课期间,学生上课、食宿用房的安排
4、搭建板式房和帐篷的场地安排
5、教育教学活动方式的安排
6、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7、学生流动性管理办法
三、申报复课的程序
1、学校认真摸底,精心安排,制定复课工作预案并报所在乡镇同意;
2、具备复课条件的学校申请片区教育督导室、局教育股现场初审;
3、经初审后的学校向我局上报复课工作预案、安全预案和复课申请表(见附件);
4、由我局上报绵阳市教育局审批。
附件:初中2008级复课申请表
2008年5月27日
江教体教〔2008〕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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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初中2008级复课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片区教育督导室:
随着学校房屋鉴定基本完成和各地支援的板式房、帐篷陆续到位,在5月26日对高三全面复课的基础上,我们将尽快组织初三复课工作。结合我局《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复课安全工作的通知》(江教体教〔2008〕3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初中2008级复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2008级复课的要求
1、复课工作要坚持“确保师生安全、尊重学生自愿、积极稳妥推进、一校一策”的原则,保证复课工作安全、有序。
2、严格执行“三个不复课”精神,即:对教学设施险情不清的不复课,没有排除险情的不复课,没有应急预案的不复课。
3、上课必须在经鉴定后“可使用”的教学楼一楼或板式房,学生住宿必须在户外帐篷或板式房。
4、复课后的设施设备检测、卫生防疫、安全教育等工作按我局江教体教〔2008〕34号文件要求执行。
5、为保证初三毕业学生进入高一级学校的公平性,各校应尽最大努力积极复课,如个别学校无法复课,可将学生转移到异地复课。
6、结合全市各校复课准备情况,我局将对复课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二、复课工作预案要点
1、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情况
2、预期复课时间安排
3、复课期间,学生上课、食宿用房的安排
4、搭建板式房和帐篷的场地安排
5、教育教学活动方式的安排
6、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7、学生流动性管理办法
三、申报复课的程序
1、学校认真摸底,精心安排,制定复课工作预案并报所在乡镇同意;
2、具备复课条件的学校申请片区教育督导室、局教育股现场初审;
3、经初审后的学校向我局上报复课工作预案、安全预案和复课申请表(见附件);
4、由我局上报绵阳市教育局审批。
附件:初中2008级复课申请表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