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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文明的差别(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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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对比一下中国和古埃及传统文化中的崇拜星象,便可知晓这种两极分化的事了。中国古时推崇北极帝星、北斗七星(另加左辅、右弼共九星)、南斗、轩辕及二十八宿。当然,在古埃及,北极-北斗,金字塔也有指示,但毕竟少有传说,而古埃及则崇拜老人星(古埃及意义为“金地球”。又称为“埃及之星”)、天狼星(称之为“尼罗河之星”)和南门星(多有建筑及其寺庙供奉)和大地神荷露斯(即后土氏)。当然此诸星中国也有描述,但不为主。
    另外前文说过巫族与共工族以及以后的蚩尤族有部分南下,所以我们可以在越往南的地方发现越为典型的宗教色彩。而其玉礼器则主要是祭地(实是祭南极天)的黄琮(外方内圆,故为天中地;实即应天狼星、共工族)和尚武的玉钺(实祭蚩尤氏,应南门星)。因此严格而论是玉祭器。
    而越偏北则主要以礼天的壁为主(内皆圆,故为天中天,应北斗),并且越北,神龙的玉雕越早(至于其他形式的龙雕则更早),这些玉器才宜称礼器。
    也就是说,礼和祭是不同的,礼所诚敬的是上帝(帝星一北斗系),为一种宗法精神,不以形式为主要目的,它是一种人类自私之心尚未凸显而为先圣引导而达的天性淳朴的一种精神状态,中国自远古而流传下来的“礼仪”系统即其表现,这方面国内学者邹昌林先生的大著《中国礼文化》有很系统的阐述。不仅蔚为大观,而且深得中国文化精义,又有精辟的见解,具体在下文谈文字与文明的关系时再论。而“礼藏于玉”,对于玉所藏的奥义,古今多有阐发,今人姚士奇先生的《中国玉文化》,也同样系统而丰富。 
    而祭祀敬畏的是先祖以及其依托的冥间冥王,虽说祭天神,实际上是祭南极星空(老人星-天狼星系),所以内容繁杂,形式多样纷呈,后世多数原始的宗教即此,巫师实际上在此充当主角,如此以各种奇怪的方式去祭神(如牺牲)、娱神(如舞蹈),形式琐屑则为必然。
    也正因为如此,在表面上(实即站在西方所谓的文明标准上)看,东方中国的文明历史要晚于西亚、北非地区,如古埃及、古巴比仑、克里特岛、古印度(实际缔造者祖地都在中国)文明皆早于中国,因为很多的文明标志的东西,如文字、城都、建筑、制度皆早于中国,如此让中国人谈自己的历史放开胆来也只有五千年,若依有完整、成熟的文字记载而言则仅仅三千年多而已,至于以前则只是传说乃至神话阶段!就算夏朝在内也经济四千年而已。不过《竹书纪年》则称“夏年多殷”,后人不明所以,不知作者的“夏”并非我们认定的只有启登位后或禹在位后时称为的“夏”,其实自古以来,夏为中国人的自称,这个历史可能溯源很远,至少在6000年前,古史称世界共用“雅士语”的时代即存在,雅即夏,也即“大”意。
     再退一步说,至少在黄帝时代也存在,以黄即华,华即夏也。
     其实,从研究古文明史也可以看出,几大文明古国除中国本土的文明连绵未绝外,其余的都成了历史,只留下形式上的残垣断壁(古建筑、古文字),为什么呢?这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自然是因为历代东方帝王对他征伐(因其骄奢淫逸)以及帝颛顼(帝尧又继之)的“绝地天通”,也有西迁的蚩尤族的破坏。
    但更重要的是因为东方流衍的是一种宗法(礼)精神,他根植于大脑,作为“原始集体无意识”,深植于中国人的灵魂深处,因此是不死的。所以深得周朝礼法精神的孔夫子才说出 “夷独之存也,不如诸夏之亡”的看似偏激的语言,当然夷狄与夏不是地域上的,而是宗法(礼仪)精神上的东西,因此夫子不是偏见,而历史也正证明了这一点。中国人的这种宗法精神是整体、系统的“天下为公”的思想,后世理学家张横渠的名言很好地注释了这种精神即 :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此与大乘佛教的四大誓愿相同,故此难怪乎当年达磨祖师称言我东土有大乘气象呢!
    而在西方(西亚、北非、近东)则不同,文字、宗教等的出现促进了阶级的分化、思想的分裂及个体意识与私有化的出现、加强。其实,前文说过,最初文字是由东方的苍颉巫创生,不过正因为文字的特殊性——突出个性思维的工具,也即标志自我意识(也即通常所讲的意识、思维)乃至私我意识(也即人的欲望)的成熟,所以古时记载苍颉造字云:“天为雨粟,鬼为夜哭,龙为潜藏,”正所谓“惊天地,泣鬼神”,本义上是含贬义,因为它标志着“小我”、“私我”观念的膨胀,而“大我””公我”的整体观念淡漠。
      也正因为如此,此巫族很快分裂而南下、西迁,不过最初的文字在本土还是有的,这就是八千年前的甲骨文字——如河南裴李岗文化遗址中的甲骨文和秦安大地湾一期出土的陶器上的彩绘符号以及七千年 前的西安半坡陶器刻划符号。然而总体来说,文字没有在本土流传开,可能也是秘密禁止的,即使是后来巫族开创了新的书写方法使之更宜书写、保存,但也会可能秘密流传于东方,或者会被东方本土的帝王了解。先前我曾引用过《淮南子》描述女娲功德云:“考其功烈,上际九天,下契黄垆,名被后世,光熏万物”,说明“下契黄垆”即是泥版书,并且这种泥版书可能被后来归来的苏美尔人带回过,并且为一些人所得,甚至一直到楼兰古国消失时还秘密保留在他们手中,因此也即楼兰王不愿让汉使知晓的国之“密语”。为什么呢?因为晋时,蔡邕曾说过“古文鸟迹”,而“鸟迹”两字正是“契刻”泥版书的绝佳描述,因为泥版书是用苇管压在泥版上而后烧制的,而鸟趾正如苇管,踩在泥土上的踪迹正如苇管压在泥版上一样,也就是说蔡邕可能见过或听说过,同时佐证的内容是,同时代的郭璞
看过《山海图经》中保存完善的《山海图》,也即前文所讲的正是史前全球地图志,而后随着楼兰古国的消失,这些东西消失在中国历史中,而后古地图在西迁的西突厥(突耳其)出现。



IP属地:黑龙江1楼2008-05-29 13:32回复
    道家对重建原则的表述,思辩色彩更浓厚一些,但在实义上与儒家是基本相同的。如《文子·上礼》说:
     故先王之制不宜即废之,末世之事善即废之。故圣人之制礼乐者,不制于礼乐,制物者不制于物,制法者不制于法。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
     又如《淮南子·齐俗训》说:
    是故不法其已成之法,而法其所以为法。所以为法者,与化推移者也。
     所谓“制礼乐者不制于礼乐”、“法其所以为法”,与《庄子—天运》关于“迹”与“所以迹”的辩议出于同一种思路。《天运》说:“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岂其所以迹哉。”六经是前代圣人创造的礼乐典章,用以解决其时代所面临的问题。但时过境迁之后,新的时代现实与旧的礼乐典章产生距离,就不能僵固地保守“陈迹”,而必须通过“陈迹”去探寻其“所以迹”,亦即探寻其创造性的内在机制,从而适应新的时代现实进行新的创造。这层意思,《文子》谓之“制礼乐者不制于礼乐”,即不受旧的礼乐制度的束缚;《淮南子》谓之“法其所以为法”,意即学习前人的创造本身,而不是遵守其已经创造出来的“成法”。比较而言,道家在适应新的时代现实方面,具有更旷达的开放精神,但也肯定“先王之制不宜即废之”,说明道家在解决传统与现实之关系的问题上,与儒家是可以相互沟通的,并非专以“反传统”为职志。同样,儒道又都更重视传统之成其传统的所以然,儒家将之归结为“义”,道家思辩地称之为“所以迹”或“所以为法”,在实义上可以互训。而这一点,恰正是精神信仰、礼义制度在汉代之所以能够复兴的内在生力。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的“神道设教”,被历史地定位在统合天道、神道与人道的礼乐文化整体中。脱离了礼乐文化之整体,“神道设教”只是一些空洞而无实义的鬼神之事;复归于礼乐文化之整体,则能再现出“神道设教”所具有的内在的人文精神。正是这种人文精神,使“神道设教”始终不脱离人本位,不致异化为彼岸世界;同时也使“神道设教”不与理性的发展产生根本的冲突,使“神道”之内涵因应天道人情之内涵的日益丰富而丰富。以这种人文精神作为内在的生命活力,“神道设教”乃至礼义文化之整体能够不断适应新的现实,调整机制,在更高的文化层面上复兴并且升华。


    IP属地:黑龙江7楼2008-05-29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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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说出了一直以来的观点,后段又有我之未见的发挥,但我感觉非常契合我对华夏文化的想象。
      因为本人向来懒于码字的原因,加上就算码也码不出这么流畅与旁征博引的文字,故附上全文转载。
      我想本文作者应当不会在意,起码也算是推广他的见解了,如果在意我马上删除


      IP属地:黑龙江8楼2008-05-2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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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28.78.*
        cdff


        9楼2009-11-16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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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130.103.*


          10楼2010-02-2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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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很不错


            IP属地:湖北11楼2010-07-0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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