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关于选拔赴中国人民大学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3浏览次数:200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校际交流合作协议,2014—2015学年我校有1个学生赴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交流的名额,交流学习时间从2014年 9 月至2015年7月。经研究决定,此次交流学习将于财务管理本科专业中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2012级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在籍学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人际关系良好;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积极进取,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
4、学习成绩优秀,无违纪、补考记录,前三学期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所在班级前10%,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第一学年综合测评优秀且处于所在班级前10%;英语学习能力强,至少通过CET4。
二、选报程序
1、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福建江夏学院赴中国人民大学交流学习申请表》,并经家长签字和所在班级辅导员同意,向所在学院报名;
2、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思想、学习、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认真审核,于2014年6月24日前推荐出3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至教务处;
3、教务处、学工处根据交流学习的要求组织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示3天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