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寿阳县阳光100小区居民,2014年5月开发商在仅取得物业同意,而未到任何规划局等地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在离我的住房仅仅1.4米之距,非法占集体土地盖起了5层楼,以至我在二楼住房的采光通风出行居住受到严重影响。其他业主也不同程度的受到各种影响。。。。。。。。。。。在修盖期间,我们曾找有关部门反应,工程也曾一度停工,作为老百姓,我们甚感欣慰,相信政府还是维护老百姓的权益的,可谁曾想,事搁几日后,开发商竟然又顺利的开工,直至五层封顶,都没有任何部门阻止,,,我们势单力薄的老百姓,只好四处奔波找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反应,请求主持公道,嘴都磨破了,鞋也跑烂了,可看到的是你推我,我推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请问!在当前的法制社会下,老百姓的权益就是这样被维护的吗??? 请问!我们势单力薄,任人蹂躏的老百姓该如何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