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久,都准备起诉的事,到现在还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舅舅也许是为我们好吧,说的帮写起诉书,写了两周,都没有写来,也许是怕到时候什么都得不到吧,孩子是我的,从小都是爸妈带,一家人都喜欢,都不想失去,可是法律难道就是这样保护人民群众的吗?过错方是她,为什么我要失去所有的东西,孩子她几乎没有带过,也没有吃过一天她的奶,她有什么资格给孩子当母亲,,可就是这样,法律还要保护她,我可以失去所有的钱财,是的,我是花了三十几万,可是我把钱花了可能得到的唯一只有孩子,难道我连孩子都要去失去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