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近期各类继续教育招生的说明
2014-08-22 18:40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近期各类继续教育招生的说明近期,不断有学生反映收到我校某些学院所发“双学历录取通知书”,“高职直升班入学通知书”等通知书,为避免各类继续教育的不规范招生行为影响、误导广大考生,受学校委托,特做如下说明:1、通知书上所写的双学历教育、专本连读本科、应用型专本衔接本科是指: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大专学历和自学考试本科学历,函授大专需再次参加成人高考,普通高考成绩不能直接升入函授学习。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我校副署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2、通知书上所写的高职直升班、对口升学、大专预科是指:中专学校跟高职大专学校的联合办学,我校没有这方面的办学资质,上述类型的办学主体不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我校无关,某些学院承担的只是培训类的课程。3、通知书所写的双证班是指:技能证书和函授大专毕业证书或者技能证书和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我校禁止举办办学主体不是广西民族大学的各类继续教育。技能证书收费及主体不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我校无关。4、根据桂考委〔2010〕3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只在普通本科学校和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学校之间开展,两校合作协议要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才能实施。至目前为止,我校只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凭祥外国语学校、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警官学校、广西城市职业学院等6所院校签订有自学考试专本衔接协议。继续教育学院受学校委托,代表学校与校外高职院校洽谈自学考试专本衔接相关事宜,其他学院与任何一所院校洽谈签订自学考试专本衔接班均为无效,并与我校无关。5、为规范我校继续教育的办学行为,制止招生乱象,学校已于7月30日召开专门会议,并下发《广西民族大学关于加强继续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详情可登录广西民族大学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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