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
资讯
视频
图片
知道
文库
贴吧
地图
采购
进入贴吧
全吧搜索
吧内搜索
搜贴
搜人
进吧
搜标签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
个签到,
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
一键签到
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
一键签到
本月漏签
0
次!
0
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
如何使用?
点击日历上漏签日期,即可进行
补签
。
连续签到:
天 累计签到:
天
0
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使用连续签到卡
05月03日
漏签
0
天
华科大附中吧
关注:
4,655
贴子:
354,187
看贴
图片
吧主推荐
视频
游戏
1
2
下一页
尾页
126
回复贴,共
2
页
,跳到
页
确定
<<返回华科大附中吧
>0< 加载中...
【讨论分享】大家能说说对于女权主义有什么看法吗?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IceStorm10164
魏琨
13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首先提一下,我所理解的女权主义——又译为女性主义、平权主义——主张男女平等,追求“女性权利”而非“女性权利”。
大家所理解的女权是什么样的呢?
IceStorm10164
魏琨
13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顺便拉一下小伙伴……
@╰蜜糖
@change_dreamer
@唇齿微凉
@00开心就好612
纠bug,一楼:追求“女性权利”而非“女性权力”。嗯。
广告
立即查看
重力锤
校政教处
1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女生能和男生同场踢球然后男生不会看不起女生
孟陬一六-
校政教处
1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不把女性物化 让女性成为和男性一样平等存在的人 和男性一样承担责任 和男性一样享有人权
IceStorm10164
魏琨
13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话说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郜艳敏的事情大家有关注吗?
米糕億磕棠
周健
12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没有
@我
我好桑心
米糕億磕棠
周健
12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嗯哼……嗯……额,你就当我上几层水经验好了(毕竟回复好像经验+8
)我跟你一起放学顺路回家的那几天正好被其它同学看到了,第二天一些人取悦我说“你怎么每天放学都跟姑娘伢在一块啊?……”我就觉得吧班上好多男生都无法理解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能成为一个能交心的朋友,认为女性就是男性的情感工具似的,只能用来当作自己爱情对象,我觉得吧男性应该还是尊重女性在心中的朋友地位也要全面认知女性在自己生活中的角色,好吧,我认知的也就这么多……
╰蜜糖
魏琨
13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不好说
广告
立即查看
听见我哭了吗
校政教处
1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Ծ ̮ Ծ感觉我身边接触的都是男女平等?然而不懂 追求“女性权力”而非“女性权力” 求解(*´∇‘*)
小元厉
校政教处
1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12级了还水
czvxbcnv
附中新生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要是有谁能把男女的能力和责任给量化和区分清楚 那大家也早就不用麻烦着讨论这个话题了
管理者中男比女多的多 得归于女性天生弱势还是自己不努力?
女性生孩子休多长时间产假合适? 如何平衡得益与补助天责?
女厕占用空间自然要比男厕大 男女比例在各处都不平均 厕所规划要如何体现公平? 无性别厕所是不是对男性的不公?
这些问题一朝无解 这个皮就永远扯不完
czvxbcnv
附中新生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回复 IceStorm10164 :
还是一条条说吧
拐卖妇女儿童这一条前段时间吵的厉害 社会上很多人的看法都是一律死刑或无期 我曾经在微信的人民日报上看过官方给的解释 你可以查一下 我就不赘述太多了 简单来说就是 法律过严不一定有用 也不一定合理 要保证残忍的人贩子一定得到严厉的处罚 也要兼顾受害妇女儿童自己的意愿和未来的发展
真的职业家庭主妇我自己是没见过的 大城市生活的经济压力普通家庭我感觉光靠一人应该不太可能承担的来 真要选择这条路的女性应该也是早就有打算的 对有工作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真要走到离婚这一步 那也得说是自己的选择 婚姻和家庭内责任我是觉得是怪不得谁也没什么办法怪谁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还没结婚 对婚姻家庭问题了解的不多 所以就说这么多吧
徘徊所记忆
副班主任
8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真是各种水
czvxbcnv
附中新生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回复 IceStorm10164 :
收买妇女儿童罪
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即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并没有强迫其与自己共同生活,当被买妇女要返回原居住地时,行为人未强行阻碍。
(3)被买妇女与收买人已经成婚,并愿意留在当地与收买人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对收买人应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倒觉得这几条都是比较合乎情理的 都说了一切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了 被害妇女需要收买人才能免刑 我是看不出来这还有什么不公正的
广告
立即查看
czvxbcnv
附中新生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回复 IceStorm10164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都说了可以离婚了 我觉得也就够了吧
暴力造成伤残的也一样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 没造成伤残的等于也还是留了底线的 离婚也就是了
家暴只是婚姻问题中的一种 而婚姻问题的其他各种原因和结果太多了 尤其是牵扯到财产的
话说回来 我倒想知道你觉得家暴还需要怎样修改和增加的法律条例呢?
登录百度账号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贴吧页面意见反馈
违规贴吧举报反馈通道
贴吧违规信息处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