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了一个月,我来解释。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一个懒散邋遢的人(俗称抠脚大汉)然而自从那一天我见到她之后,我忽然有了动力。我不能这样下去了,我居然一改之前的风格,以前胡子拉碴的人居然早起半个小时刮胡子,以前经常穿一条大裤衩子光膀子出门的我居然穿了西装,皮鞋。然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在早上7.40的公交车上看她一眼。我终于鼓起勇气要出了她的手机号。就在昨天晚上我也鼓起了勇气和她表白。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居然告诉我,他喜欢的是屌丝一样的男孩儿,因为感觉那样的男孩子都纯洁。我说我就是啊!她告诉我 我不像然而斗败公鸡一样的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像狗一样的回来发了个帖子!